P2P之下的思考—监管需要加强对网络媒体等公共服务机构针对PTP等创新行业的套利行为的约束

2015-08-14 14:29 来源:壹比特资讯 阅读:6920
由于零边际成本的原因,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存储信息的成本几近于零,从而导致了信息过载,以爆炸性的信息去吸引公众的眼球,造成醒目、轰动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眼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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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零边际成本的原因,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存储信息的成本几近于零,从而导致了信息过载,以爆炸性的信息去吸引公众的眼球,造成醒目、轰动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眼球效应”。

正是由于人性趋利避害的特点,导致了受众选择性接受和传播信息,使得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递呈现偏态化分布,互联网上坏消息、假消息快速性、广泛性、持续性传播的原因正在于此。

作为具有公众影响力的强节点的个体和平台,由于链接其他节点的规模更广大,对其他节点的影响强度更大,其可以基于双边市场构建和实施套利行为。也就 是说,互联网传媒在基于营销目的的情况下,与信息本身的真伪优劣无关,其目的仅在于在网络上形成对于弱节点的信息到达和对于弱节点建立连接以及高效承载传 递信息,从而引导信息受体节点的信息获得,最终影响信息受体节点的交易决策。

基上所述,导致了互联网+媒体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出现了代理人风险和道德风险,无法自我形成收敛性的自律激励机制,并且互相强化。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互联网+媒体的整体劣化趋势,直到整体丧失媒体功能性。

在信息受体自身信息处理和捡拾能力缺失情况下,信息原始提供方即使中立,信息在复制、传递、存储过程中,也会趋向于偏向负面,而且速度、广度、持续性取决于受体自身信息处理和捡拾能力。信息处理和捡拾能力越低下,信息趋向于负面的速度越快,广度越大。

因此,公共监管有必要提高作为信息源的具有公众影响强节点性质的个体和平台制造、传播、存储坏假消息的成本,约束信息源的代理人风险和道德风险。

同时,公共监管有义务提示信息受体主体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捡拾能力。

当然作为内容相关主体,通过面向公众提高透明度的方式,也可以规避成为套利工具的可能性。

媒体等公共服务需要公权力监管约束针对P2P这样的创新行业的套利机制。



8月11日央行宣布,即日起市商在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参考上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盘汇率,综合考虑外汇供求情况及国际主要货 币汇率变化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中间价报价。当日,人民币兑美元即期价低开433基点报6.2530,盘中汇价继续走低。截至收盘,人民币兑美元即期价 报6.3231,贬值1134基点,跌幅达1.83%。另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告显示,今日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下调1136基点报6.2298,创有史以 来最大降幅。

晚上,微信公众号上,微博上,各种解读满天飞。

互联网使得世界变的平坦。六度理论使得个人作为网络上的节点,相互连接,信息的传递似乎更加地高效。

自两会至今,持续不断地被各路神仙爆炒的就是李总理在两会上提出的“互联网+”了。回首想想,互联网一路走来不知道暖了几房了。上世纪中的互联网证券,再到作为杀手应用的基于CDN的在线视频,再到在线教育和医疗,互联网沁入的场景越来越多,直到无处不在了。

儿子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用电脑玩游戏,一路从WII到现在的IPad,人类对互联网越来越依赖了。

传媒的互联网化,并不是从报纸的无纸化开始的,更多的应该是从通讯开始的。通讯业高速发展之后,投资的边际效益递减,不得不转而开始在增值业务上创新来获得收益,其中之一就是通讯系统的媒体化。

移动使得人们无时无地不可以获得信息。

在此之前,信息被物理性地分散在各种载体上、各个地域里、各个时间片段中了,信息搜集、整理、处理、传播的成本是巨大的。数据要形成信息,信息要成为有价值的知识,成本是无法忽略的。

信息时代的一个特征就是数据、信息、知识从供给短缺年代发展到了供给过剩的年代。这就是所谓的信息大爆炸。数据、信息、知识的搜集、整理、处理、存 储、传播的时间和空间成本由于摩尔定律导致的零边际成本的存在,使得数据、信息、知识的供给能力相较于人类个体差异的需求出现了过剩。

但是,人性并没有变化。人类的本性之一就是趋利避害。利,据为己有;害,分散风险。这种非对称性,导致了人对于自己的损失产生的直观痛感远远大于因 为收益带来的乐趣。人类都痛恨痛苦,无论生理,还是心理。相对于有可能带来的收益,人类对于有可能带来痛苦的损失更加敏感。所以,人类和别人分享更多的是 可能带来痛苦的信息,而对于那些表达快乐的信息人类往往忽略。这样,互联网上传播的信息就不再是正太分布而是偏态的,更多的偏向了坏消息、假消息,或者被 处理成这些特征的消息。

同时,由于无法通过互联网传播消息的时空无关性,校验信息是需要时空两个维度的成本的,相较于互联网上的时空无关性导致的零成本,使得校验信息真伪的投资收益率几近于零。所以,相较于传播而言,没有人再去校验信息本身的真伪了。信息还原的偏离度无法修正。

这就是互联网上信息不对称的来源,首先是信息过载,其次是信息分布的偏态化。

7月18日的221号文,第一次认定了互联网金融的社会金融服务机构的主体地位。随后的8月6日高院发布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更是界定了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红线。

这就给PTP行业整体可以获得官方媒体支持创造了前提条件。从而就可以给媒体监管部门介入相关市场宣传的行为监管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进而增加了个人媒体、网络媒体套利行为的成本,对于抑制针对PTP行业的媒体等公共服务的套利行为提供了可能性。

期待官方舆论工具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的媒体特性,为行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氛围,更关键的是持续有效地进行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在创新风险和投资者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媒体等公共服务需要公权力监管约束针对PTP这样的创新行业的套利机制。

 

世界的常态应该是美好的,很难想象充满邪恶的人类可以在漫漫星河中留存永久。想象有一天我们登上开普勒452B时候的场景是多么的震撼吧。何处可以安放我们这些灵魂呢?心灵的彼岸又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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