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个月前,有个同学给我打电话,咨询“维卡币”,他有朋友在维卡币上投资了,也想跟进。我当时再三强调维卡币是传销,叫他不要投。过了一个月,他又打来电话问我,“这真的是传销吗?我的朋友真的赚到钱了啊,我亲眼看到了。”我又死劝活劝啊,跟他讲了一大堆道理,又翻了几篇文章让他读。挂掉电话后,我又打给了几个我们共同的朋友,和他走的比较近的,我一一劝他们,维卡币不能碰。
我当时就决心写一篇文章,分析下如何识别这些利用数字货币搞传销。但我查阅了大量的类似案例,下面是几个传销的名字:
维卡币
;V宝
、石油币
;克拉币
;U币
;mmm国际盘
;乌斯坦罗莱特币基金项目
……
当时我读了整整6个小时的这些资料,始终觉得这些玩意怎么能骗到人!实!在!是!太!弱!智!了!
根本就无从下笔,所有的宣传,一看就知道是骗子啊?这些东西啊,就和大街上到处贴的一张美女图上的小广告一样,“包小姐”、“真情求救,借精生子”、“XXX偏方壮阳”……只有傻逼才会上当。
实在没法写,就放弃了。
但国庆放假时,一个前同事发来微信问我“摩根币”,我顿时就傻掉了。这个人可不是傻逼啊!是以前公司的中层干部。
另外我再想想我朋友圈那么多高学历的朋友在卖面膜,其中有一个是我亲戚。(对,我就是说卖面膜的徽商是传销,准确来说,大部分是传销)
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应该承担什么“社会责任”,但传销已经开始进入我的日常生活都要碰面的朋友圈和血缘圈了,更他妈可恶的是,还有那么多传销是借我天天宣传的比特币为背景,声称什么“比特币已经过时,现在是XXX币的时代了……”,“错过了比特币,不能错过XXX币……”。
我受不了了,一定要写点什么。
本文将不去引言教科书上的定义,我就复述我给朋友亲戚说过的话。
传销的必要条件之一拉人头
,所有传销必然体现为拉人头
但是世界上需要人头才能有价值的商业模式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特别是互联网上的产品,前期的拉人头几乎成了互联网产品的必然要求。这样的案例发生的多了,普通人也就对拉人头这回事习以为常了,不会对此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不思考也就是成为傻逼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被坑钱的必要条件。
稍微问下你碰到的拉人头的商业模式下面这个问题:“这个商业模式鼓励被拉进来的这些人头进行合作吗?”
这就是传销的第二个特点,传销的获利模式是从下线收取钱,上线获利
。传销的商业模式一定是层级的,而且不允许进入这个模式的人之间合作,或者说这种合作是完全没有商业价值,只有将传销往外传才能产生贡献。
但是问题又来了,要识别这种商业模式是不是单向的层级结构有点困难,特别是互联网模式下,人与人之间都是在QQ上沟通,都是P2P的。要识别确实有一定的困难。而且向我们传销的人许诺的利润又是太大了,又恐吓我们时机是稍纵即逝。
为了不做傻逼,请你再对这个商业模式问一个问题:“如果我参与进来,我拿到的这个产品价格,会比我上级拿到的贵吗?”
这就引出传销的第三个特点,传销的层级增加,或者说代理数量增加,竟然不会增加成本!你的上级卖给你的产品,竟然和你上级从他上级那里买来的价格是一样的。这在正常的商业模式是不可能的啊,正常的商业模式都是致力于消灭中间代理,搞厂家直销。因为常规的产品销售,最终的利润是从消费者那里获取的,消费者付出的价格将会被从厂家开始到所有代理商瓜分。但传销不是,传销的利润是从下级就获取了,只要你发展了一级,你就直接获得了利润,或者说,传销的商业模式其实没有代理,每一个代理本质上就是消费者。
传销者的人,一般不会把游说重点放在产品有多好上,而是在吹棒自己的业绩有多大。看看传销大会上都是给业绩好的人发大奖,宝马、旅游,但从来不给研发人员发奖。
下面这句卖面膜的广告语相信大多数同学都看到过。
“刚发了100箱,进门还没踹口气,亲们谁又打款了,58笔,都没注明是谁,快给地址电话,快递要下班啊,呵呵……”
最后,识别传销骗局,还有一招,“问这个组织架构里的收入分配。”传销的收入分配是金字塔分层的,而且是固化的。就是顶端收入最高,越往高的层级收入越高,而且没法改变,无论身处在其中的人多么努力,这个组织架构不会让你升级。
美国为了整治传销,对嫌疑企业要求强制披露企业内部员工的收入分布情况,例如中位数、平均数之类的,让参与其中的人对于收入有个清醒认识。就是这个道理。
记住这三个特点,助你远离传销:
拉人头;
人头之间不合作;
增加层级但不增加成本。
收入是分层的。
庞氏骗局是由一个人或一个组织主导,许诺投资高额回报。其余人均为下线,下线都是投资人,投资人能定期领到利润回报,利润是后来的投资人的钱被给了前面的投资人,直到主导人跑路。
庞氏骗局一般会把投资计划搞的非常复杂,让普通人根本看不懂,也无心去看。骗局关键性布局在于让普通人“眼见为实”的证据:最初的一批“投资者”确实在规定时间内拿到了承诺的回报。于是,就会有人跟进上当。操作得当,跟进上也能拿到初期的回报,就会让更多的人看到好处,更多的人就会主动前来上当被骗。直到主导人卷到足够多钱后跑路。
简单的庞氏骗局已经没有生存空间了。但!!!
现代金融制度,特别是非100%保证金制度,让庞氏骗局有了大量的生存空间。在加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量的庞氏骗局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这些骗局并非贪婪与愚蠢的简单堆积,相反,很多是富有逻辑,有着严格的推理。很多还是项目失败后,被追认为骗局的。就是很多投资项目,只有当它难以为继,已经破产的时候,人们才恍然大悟,确定其是个骗局。
举个例子,现在的国家主导的社保体系,在老龄化持续恶化的社会里,发展成为庞氏骗局的可能性极大。
要识别和避免庞氏骗局并不容易,我这里有两个建议:
看不懂的投资项目不要投。看不懂的投资项目不要投。看不懂的投资项目不要投。重要的话要说三遍。
你看的懂的项目,你自己想投就投,但不要代理别人投。
传销可以看成是庞氏骗局的高级衍生。相比于被现代金融包装的庞氏骗局,传销是更好识别的。
直销就是厂家直接销售,是指销售和客户面对面,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是合法的商业模式,也是合理的。
但直销也存在代理,也存在层级结构,这让人很困惑,如何区别直销和传销呢?
区分传销和直销的三个关键点:
发展新的下级代理,是否要求该下级代理自己消费和购买产品。直销代理是不需要消费和购买产品的,否则要么就是传统的商业模式,要么就是传销。
发展新的下级代理,是否就立刻得到提成和奖励,而不论是否完成对终端的销售。传销是能够立即获得提成和奖励的,而直销是一定要等到终端产品销售完后才可获得利润。
发展新的下级代理,是否要求代理带资金入场。直销是不会的,传销一定会(这和1类似)。传销可以看成是直销加资金盘,如果剥离资金盘,传销就和直销一样了。
数字货币特别适合用于传销。数字货币本身可以理解为商品,还可以理解为投资品。参与一场数字货币的传销,更像是一场集资炒股。
数字货币传销的典型的模式是这样的,
选择一款现成的,或者干脆自己编套程序,发明一种数字货币。
包装几个“专家”、“精英”、“政府要员”。
通过线上和线下双重宣传各种发财暴富案例。设计数字货币升值假象。
被骗者直接投资买入该数字货币。
给被骗者在投资周期结束后复利奖励,或直接返利。奖励也是数字货币本身。
给被骗者发展下线承兑数字货币奖励。
组织者大量卖出数字货币套现,币价将大幅下跌。
拒绝返钱和奖励,赖账。声称被黑客攻击,声称被庄家控盘,导致币价下跌。
跑路。
数字货币的传销是集一般性传销、庞氏骗局,和直销大成者。
数字货币传销和一般的传销相比有额外的三个特点:
有实在的产品——数字货币。而且被包装的很高级。
参加者可以获得拉人头奖励。奖品是数字货币本身。
数字货币会随着参与骗局的人增加往往会升值。参与者可获得数字货币本身数量增长,和账面折算法币增长,包括最底层的参与者。
数字货币传销,前期是传销,后期立刻变身为庞氏骗局。
一般性传销,受害者是最底层。即使传销破灭,中间层级损失会较少,甚至能获利。
但数字货币传销,在数字货币本身升值周期中,底层和中间层都能在账面获利。但进入贬值周期时,除了组织者,下面所有级别都别想跑,立刻变成庞氏骗局,让所有没有提前套现的人损失掉全部本利。
数字货币传销期间,极其像直销。
因为每一个中间代理拉人头后,人头都是直接从组织者那里购买数字货币,而不是从中间代理那里购买。中间代理是不会出售数字货币给下级代理的。这就是直销模式。但区别是,这种拉人头,可以获得额外的数字货币奖励。奖励来自庞氏骗局模式。
所以说,数字货币传销往往是这样的:以传销开头,用直销运营,用庞氏骗局结束。
最后所有除了组织者外,和先知先觉的提前退场的参与者外,其他参与人员的投资统统贬值到零。
更悲剧的是,数字货币传销是比较新的,目前几乎没有成功的破案案例,所以上当了,你都无处申冤。只好长点心眼啊。
这里我有两个建议:
阅读本文第1章,向数字货币投资项目问下那4个问题。
数字货币太复杂,看不明白,就不要投资。
这个话题都有太多的文章解读了。都懒得讲了。曾经有个朋友打电话问我,“比特币是传销,国家都禁止了,你还在玩?赶紧抛。”面对这种好心人,我真心舍不得骂他娘,但这样又太违心。所以在这里我也多废几句口舌。
比特币升值需要拉人头,没错。比特币本身是一种协议,是一种数据结构。这样说,估计大多数人看不懂,这样说吧。比特币就跟传真机很像,如果传真机能传真钱的话。如果你从一台传真机里投入100块钱,传给另一台人。同时你这台传真机会把这100块钱吃掉。这样你就胜利将钱转给那个人了。比特币就是干这事的,让你能将价值在网络上自由传播。我们都知道,传真机越多,每台传真机的价值就越大。比特币也是这样的,使用比特币的人越多,价值就越大。这就是比特币升值需要拉人头的原因。
比特币需要拉人头,但没有上家和下家,你随时可以买入或卖出你的币,你随时可以将自己变成上家或下家。更不存在金字塔的层级结构。中本聪更不是一个塔顶,就算现在中本聪死了,或者卖出他所有的币,都不可能毁灭比特币。
比特币的拉了人头,还需要人头之间的合作,才能构成网络效应,进而让币升值。比特币本身就是为了让大家更方便合作而设计的。法币的国家属性限制了跨国合作,而比特币就能够破除这种限制。
早期参与者,是能够更容易获得更多的比特币,也就是越早进入,成本越低,而后跟进的人成本则更高。这是事实,但才是真实的世界。任何一家成功的企业的原始股都要比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要低。而在传销和庞氏骗局世界里,所有参与者进入的成本往往是一样的,(不一样也是组织者的人为设计的稀缺性),但获得的回报和返利不一样。
比特币是开源的,所有代码是公开透明的,所有的质疑都可以公开提出,没有人能够故弄玄虚。
中国政府公开发文承认了比特币的商品属性。美国联邦政府公开称比特币是大宗商品。美国联邦法警联合FBI公开拍卖比特币,已经卖了三次,11月份还要卖一次。美国部分州政府签署了法律,将比特币定义为货币。欧洲大部分政府都承认比特币的商品地位或货币属性。
李嘉诚投资了比特币企业,比尔·盖茨公开谈论了比特币的优势,百度、特斯拉的投资人Tim公开大量持有比特币,澳大利亚政府总理公开承认买了比特币企业股票……
所以请不要再问我比特币是不是传销了。
最后,关于比特币,我有三个建议:
你要感兴趣,就去学习比特币的基础知识。一种智商飞跃的快感在等着你。
你只要是没看懂比特币的原理,不要去投资。离的远远的。
不要去骂比特币,否则意识到自己是个傻逼的时候,就很难为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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