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闯祸”或是“监管”的角度,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今年都相对“低调”。
沉寂了一年的数字货币,只在年底因“伊斯兰国”(IS)和“MMM互助金融”,才陆续又有一些指责其洗钱的声音。
各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态度也依然多为“在调查”和“在评估”阶段。除纽约州的Bitlisence外,实际监管措施并未出台。
2015年底比特币的大幅升值,就有声音认为与恐怖组织洗钱及MMM传销涉比特币有关。
据德国《明镜》周刊报道,七国集团计划加强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监管,怀疑IS在利用比特币秘密转移资金。
巴黎恐怖袭击发生后,欧盟委员会也曾公开表示,正在评估例如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是否会被用作恐怖主义和洗钱。
进一步的例证是,一个匿名为GhostSec的黑客组织11月16日称,其成员在IS的网络中发现使用比特币融资的证据。根据该声明,IS手中掌握着一个比特币钱包(账户),其中存有价值约300万美元的比特币。
MMM的模式是,把参与者分为“提供帮助者”和“寻求帮助者”,两者互相配对,投资人先以“提供帮助者”的身份,给“寻求帮助者”提供资金,然后获得一种名为“马夫罗”的虚拟物品;15天之后,参与者可以以“寻求帮助者”的身份,与新的“提供帮助者”配对,卖出“马夫罗”套现。
对会员来说,MMM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灵活投资、超高收益、短期套现:60元起投,每天获得1%的利息,15天即可申请套现,最长30天必须出局重新投资。按照每月30%的利息进行滚动投资计算,其一年之后的本息总额大约是原来本金的23.3倍。
MMM采用比特币进行交易,仅MMM一个被暴露的比特币账户中就发现交易了接近290万个比特币,按照当前每个比特币2500元粗略计算,其总价值超过70亿元。
中国银监处非办发布了一则对MMM的风险预警提示,称“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2015年另一件币界的大事,就是纽约州领先全世界推出了Bitlisence,简单来说就是对数字货币采取牌照准入的监管方式。2015年上半年评议,下半年正式执行。
美国纽约州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虽走在前列,但依然免不了市场对其监管过严和扼杀创新的指责。
BitLicense 正式出台的结果是纽约州的一些公司准备申请牌照,而更多的公司纷纷搬离纽约。
因为BitLicense的监管条例比银行的要求还要高。其中主要条款有:比特币企业的所有员工和创始人要进行背景调查,并将指纹提交给联邦调查局;提供美元信托帐号;个人交易超过一万美元需要通知相关管理机构;开展商业活动需要书面许可;制定安全应对机制;提供季度金融报告;保留十年内的交易记录等。
互联网金融时代(国外称为科技金融fin-tech),数字货币到底怎么管?
中国央行在2014年对以比特币为代表得数字货币进行了较为严格的监管,但是在2015年并未有进一步明确表态。
央行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明确表态: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理由包括比特币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没有法偿性和强制性;规模存在上限,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缺乏中央调节机制,容易被过度炒作,导致价格剧烈波动,无法成为计价货币和流通手段;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
央行担心比特币的网络交易平台容易产生价格操控和虚假交易等行为;比特币价格缺少合理的支撑,容易沦为投机炒作的工具;比特币交易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为毒品、枪支交易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央行还曾两度下发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2013年12月,中国央行在其网站宣布比特币在中国为“非法货币”,央行已联合四部委发出《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并提醒公众不要参与炒作。
2014年3月中旬央行向各分支机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关闭十多家境内的比特币平台的所有交易账户。这意味着金融机构为比特币网站平台的交易账户开户为不合法,除非现金交易,比特币的投资者无法在中国境内为交易进行银行转帐、第三方支付。
中国香港:没有必要监管比特币“ 今年三月份,香港政府官方发表声明称“比特币对金融体系不构成显著威胁”。2013年底,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开宣布,比特币不属于其管辖范围。
香港金融服务部和财政部认为“没有必要通过立法来规范虚拟商品交易,或禁止人们参与这样的活动”。
中国台湾:在比特币问题上保持中立
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在11月发表了一份最新声明,表示在比特币监管问题上保持中立。
此前,媒体盛传FSC将会把比特币列为不合法的支付工具。并且,FSC认为比特币并非法偿货币,因此比特币的交易行为,应视作虚拟商品交易。消费者如因交易比特币遭诈骗,适用“消费者保护法”;若有人用比特币洗钱,则适用“洗钱防制法”。
美国加州:比特币合法“ 2015年3月,加州众议院批准了一项名为AB 1326的法案,要求以类似银行的监管方式对数字货币公司进行监管。例如比特币。这也明确比特币企业将在许可指导方针下运行。
根据该项法案,不仅是比特币,所有形式的替代性数字货币都将合法化。
如果获得加州参议院批准,法案将在2016年1月1日生效。这项法案规定:申请加州比特币执照的注册费是5000美元,每年的年费是2500美元。
俄罗斯:比特币兑换卢布者,可能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俄罗斯央行已表示会采取反对的措施,将会把使用比特币视为不当的行为,而这一观点也得到俄罗斯总理普京的支持。
一年多以来,俄罗斯联邦的财政部门(国家的经济立法机构)已多次坚决反对让比特币成为政府发行货币的替代品。
俄罗斯财政部副部长表示,该部门正拟定一项法律草案,将对那些把加密货币转换为卢布的人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厄瓜多尔:禁止比特币,建立国家数字货币“ 2014年,厄瓜多尔国民大会通过了修改国家现有货币和金融法律的法案,法案禁止比特币和其他去中心化数字货币,并将发行由本国央行背书、本国流动资金支持的数字货币,由国家中央银行背书,并整合到其广泛的金融系统,由国民议会监管。发行数量将视本国国民需求而定。
法案规定“所有公共及私立机构必须和合作性的金融机构一起参与构建该电子货币系统。”金融机构必须为“现有的全部服务和将来可能提供的服务”提供电子清偿选项。因此每家银行都要在国有的电子货币系统下开立账户。
厄瓜多尔的官方货币是美元,因此电子货币将“与美元等价,并可以兑换成美元”。
该决议显示,电子货币系统的目标是“增强支付系统的效率,促进国家的经济稳定性。”
玻利维亚:禁止所有数字货币“ 玻利维亚中央银行于2014年正式下令禁止不由政府发行或管理的任何货币.”
这是该国中央银行发布的首份关于数字货币的公告:“使用任何不由一个政府或一个被(政府)授权的实体发行和控制的货币是非法的。”
该国家央行针对数字货币发布声明称,“使用任何由非政府授权发行和控制的货币是非法的”并且“禁止公民定价任何未通过国家批准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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