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后第一天最大的热点“新闻人物”,当属周小川行长和数字货币!
编者按:今天最大的新闻: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在接受财新周刊专访时说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必须由央行来发行。关键时刻还是主流财经媒体在引领舆论前沿。可是不在场的新媒体们,解读简直是五花八门,有些微信公共账号上的文章标题就看得笔者大跌眼镜,于是,在你们享受情人节浪漫的夜晚,孤独地坐在电脑前写几句。
第一解读:中国媒体界对于数字货币以及区块链敏感度的缺失
笔者非常高兴听到了来自中国央行最高执行长官对于数字货币以及区块链的官方言论。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已经阐明一个观点,数字货币和法币不再是对立面的币种,也就是说在周行长的观点里,法币包括纸币和数字货币,并且只有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合法的货币。
有媒体发表观点说央行的态度基本上宣布比特币以及一些虚拟货币如Q币等的死刑。笔者赶紧出来说两句,简直是无稽之谈。大家在微信上搜索几篇新闻的转载及分析文章,标题真是吓人,甚至歪曲了行长的意思。基本上暴露出媒体界整体对于数字货币、区块链认知方面的缺失以及敏感度的麻痹。
第二个解读:区快链是数字货币可选的技术
至于是不是用区块链技术创造数字货币。周小川说,区块链技术是一项可选的技术。周小川还说对于央行掌控的数字货币,会采用一系列的技术手段、机制设计和法律法规,来确保数字货币运行体系的安全,一开始就与比特币的设计思想有区别。笔者进一步诠释下,用白话文来说就是:比特币的设计思想是无政府主义的,而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有法定地位的。说的完全正确,也比较客观。
第三个解读:数字货币让第三方支付更繁荣
周行长说数字货币和现金在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并行、逐步替代的关系。这透露的深层次意思是说,同样作为法币的纸币和数字货币都将会被使用。那么问题来了,有些读者肯定会问,支付宝难道不是数字货币吗? 笔者代替周行长回答了:当然不是。支付宝只是第三方支付的平台或者说支付手段。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在国际上具有绝对领导地位,数字货币的发行不是为了颠覆支付宝,相反,是更兴奋的利好,数字货币发行一定会让第三方支付更加繁荣。
第四个解读:区块链的研究成果驱动央行的数字货币发行
周小川说央行其实很早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了,并且1月份还开了内部讨论会,笔者也对会议内容进行了解读。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货币从来都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活动发展而演化的,从早期的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后来的信用货币,都是适应人类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选择。作为上一代的货币,纸币技术含量低,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笔者解读:数字货币发行势在必行,推动力量关键是互联网和技术的进步。最重要的是2015年全球区块链理论研究的成果和专业人士的传播!
第五个解读:数字货币如何取代纸币。
周小川认为有几个思路:一种是模仿纸币,比如纸币之间的交易是匿名的,数字货币也想做成匿名的,这就促成了它的技术选择。但是纸币之所以匿名,最初并不是有意设计的,而是没有别的技术能保证大量小额交易的方便。当然也有人认为,未来的数字货币交易也是匿名更好,因为假设政府是有可能有失误的,则私人的财富和财富运用的隐私要绝对保护。笔者认为货币的属性,既然有国家概念,就一定要有可追溯性,同时还要有隐私的保护性。显然,纸币是不完美的。从央行的角度来看,未来的数字货币要尽最大努力保护私人隐私,但是社会安全和秩序也是重要的,万一遇到违法犯罪问题还是要保留必要的核查手段,也就是说,要在保护隐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之间找到平衡点。这两种动机的平衡点技术可以实现,因为技术本身就是对隐私的保护,同时,技术背后的代码又具有可追溯性。code is law。各个国家发行数字货币都意义重大。
第六个解读:数字货币与社会治理的关联性
我们来放大一下外延,上升到社会治理的规则。我们知道任何社会的规则都存在阳光规则和非阳光规则,换句话说,社会治理依靠国家的法律和国家机器以外,社会组织包括宗教、社团等也在扮演秩序的维护者。比如许多国家政府都不承认的黑社会组织就在扮演秩序维护者的角色,究其根本原因,因为社会是多元的,社会人的行为并不是法律所能全部覆盖到的,一些特殊的社群组织的纲领、教义或者规矩就是不成文的行为约束。
写这篇解读文章,笔者是想表达一个观点,就是数字货币的发行主体基本上可以被区别为官方和非官方,官方发行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而非官方发行的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同样也是社会规则与秩序维护的参与者。社会规则中最重要的是信用规则和交易规则,那么非官方发行的数字货币依然是有巨大价值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虚拟货币的价值依然会继续存在。周小川行长的观点中,我们解析,比特币依然是可以继续存在的,它代表民间的规则。中国大陆法系的法理精神,是包容性最强的国家法理,用白话文来说,比特币,你该干嘛干嘛,只是政府不会承认你。
从文化角度分析,中国自进入新中国以来,妻妾成群是不允许的,只能是一夫一妻制,但是非法律地位的第三者第四者依然还是有魅力的。比特币莱特币等虚拟货币们的身份同理可证。
第七个解读:数字化的法币和数字化的“非法”货币
根据周小川行长的观点,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主要体现这么几个原则: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二是上面提到的,做到保护隐私与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平衡,尤其针对洗钱、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三是要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和传导。四是要保留货币主权的控制力,数字货币是自由可兑换的,同时也是可控的可兑换。
这里,笔者将抛出一个新的说法,叫数字化的货币。笔者将数字货币界定为数字化的法币以及数字化的”非法“货币。注意,这里有一个法律的概念需要各位读者明白,我国法律对于“非法”的内在含义是:不为法律所承认,但是法律拿你没办法。笔者提一个“非法同居”的概念,各位应该就彻底明白了吧。 嘿嘿,大陆法系的法律就是这么调皮。 这就是模糊文化的好处同时也让人抓狂的地方。
周小川在回答《财新》记者提问时还说数字货币生成机制和货币供应量是需要调节的。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目前主要是替代实物现金,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成本,提高便利性。总体看,央行在设计数字货币时会对现有的货币政策调控、货币的供给和创造机制、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做出充分考虑。
第八个解读:数字货币发行依旧遵循二次元原理。
目前,现钞的发行和回笼是基于现行“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机构”的二元体系来完成的。数字货币的发行与运行仍然应该基于该二元体系完成,但货币的运送和保管发生了变化:运送方式从物理运送变成了电子传送;保存方式从央行的发行库和银行机构的业务库变成了储存数字货币的云计算空间。最终,数字货币发行和回笼的安全程度、效率会极大提高。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某种意义就是汇丰银行的一份报告里所说的“撒钱直升机”要成为现实了。
第九个解读:不防伪的数字货币是有bug的
我们知道,纸币的防伪教育了许多年,基本上消费者都能掌握一些技巧。可每年还是有假钞进入市场,对货币发行体系构成了威胁。数字货币的防伪技术来自于密码算法等多种金融科技技术。笔者认为,区块链底层技术是法币数字货币的优先选择。周行长认为区块链不是唯一的选择,是担心其交易容量的问题。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可分为基于账户和不基于账户两种,也可分层并用而设法共存。区块链技术是一项可选的技术,其特点是分布式簿记、不基于账户,而且无法篡改。如果数字货币重点强调保护个人隐私,可选用区块链技术。作为中国第二大经济体,货币发行是国家最重要的战略之一,需要多方面技术架构支持,区块链不是唯一的选择,但是不能不选择。起码,从现在的“发现”来看,区块链对于账户可追溯性以及保护隐私方面是具有绝对价值的。笔者相信,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一定是有相似的结论的。国家发行数字货币绝对是天大的事,将其命运交给一个基础架构技术确实是冒险的,起码从心理层面来说,也是不理性的。笔者严重支持周行长的深谋远虑。
作者: 陈刚,金融大叔。高戎汇资本创始人、董事总经理。多家创业公司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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