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与政府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如何共存?

2016-03-22 10:33 来源:巴比特资讯 阅读:3619
区块链技术为 供应商提供了一种不可更改的去中心化网络交易注册形式。尽管在未来金融机构会仍旧会继续主导区块链的开发,不过,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从事数字内容注册技术 的研究开发,包括Monegraph,ConSensys,Stem,Mediachain,Ascribe公司等等。

区块链技术为 供应商提供了一种不可更改的去中心化网络交易注册形式。尽管在未来金融机构会仍旧会继续主导区块链的开发,不过,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从事数字内容注册技术 的研究开发,包括Monegraph,ConSensys,Stem,Mediachain,Ascribe公司等等。

内容注册主要是指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注册,最主要的就是版权注册。理想条件下,这种注册能精确地记录一个作品的原始所有权归属,然后还能够记录所有涉及该作品的后续交易。因为版权利益是可以进行分割的,所以涉及作品的交易可能会很快变得错综复杂。

区块链能够提供强大的工具来维护和跟踪所有权和交易网络。所以,区块链注册与政府注册相比,具有巨大的优势。因此,去中心化区块链注册也许有一天会取代中心化注册,如美国版权办公室。

首先,我们快速浏览一下美国版权注册流程。

美国版权办公室

在多年以前,作品都要求在版权办公室进行注册,以获得美国法律的保护,不过现在情况不同了。现在作品注册不再是强制性的了,因为版权保护在作品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

就如版权办公室的“版权基础”通知中声明的那样:

“一般而言,版权注册是一种法律形式,是对某一特殊版权的公开记录。”

每年有接近475,000种作品在版权办公室进行注册,而版权办公室则以每件作品35到55美元的价格收取费用。当然,这一作品数量只占到美国每年创造的可获得版权的作品的一小部分,尤其是考虑到庞大数量的社交媒体作品,如业余照片,博客等。

在作品注册之前,版权办公室会进行审查来确保作品符合注册要求,不过,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不会进行深入的实质性审查。

尽管作品注册并不是必须进行的,但是作品注册也确实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法律优势:

首先,你若想起诉他人侵权,那么你就必须进行过注册。

如果你有及时注册,美国法院就会推定你的版权利益有效,并且注册证书中的内容也会被认为是事实,除非另一方将法院推定推翻。

进行注册就意味着你向世界宣布,你对作品拥有版权,这就会使侵权者难以争辩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清白的。

除了记录作品的所有权之外,你还可以在版权办公室记录版权的转让。像作业许可证和其他的版权转移注册并不是强制性的,不过,这些也和初始注册一样,如果注册,作者就会在法律方面占有一点优势。

虽然正式的注册证书的颁发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但是注册的法律效力是从你正式提交申请的日期开始生效的。

最后,你还需要提供一个作品的“复制品”,保留在版权办公室。

因此,总括一下,版权办公室所要维护的是:1.版权所有权的记录;2.版权转移记录;3.作品复制件。

区块链注册

作为一种所有权账本,基于区块链的注册与版权办公室的作品数据库相比,有着独特的优势:

区块链数据库的去中心化且加密安全性质使它不太可能会遭受灾难性损失或失败,又或者遭受黑客攻击。

注册过程几乎是瞬时的,并且收费也会远比版权办公室要低。

作品的后续交易也会被实时记录,并且在交易网上可以被追踪到。

鉴于区块链的公开性,区块链注册可以使更多的人知道作者对作品拥有所有权(如果同一作品被多次进行区块链注册的话,这种效果就不可能达到了)。

然而,版权办公室有两种功能是目前基于区块链的注册所不具有的:1.区块链注册并不具有合法推定和美国提供给联邦注册作品的特殊权利;2.区块链注册没有归档功能。

无合法推定和特权

在 美国通过法院维护版权利益的权利是成文法所规定的。如果胜诉,版权所有者就有权索要损失赔偿和律师费。但是区块链注册没有这种权利,除非国会修订《版权法 案》。如果区块链注册被接受为保护所有权和转让信息的方法,国会可能在将来会修订法案,不过就不要奢望现在能够发生了。现在,版权办公室作品注册是保护权 利的唯一方式。

不过,区块链注册与版权办公室注册并不会相互冲突。没有什么会阻止你的作品进行了区块链注册之后再去版权办公室注册。这种方法唯一的缺点就是,作者将无法对在联邦注册之前遭受的侵权损失进行索赔。

版 权注册推定的有效性也是法定的,不过它的立场稍微有些不同,因为被告总能够通过相反的证据推翻版权注册推定。确实如此,相互矛盾的区块链注册中时间戳比较 早的注册很可能会成为被告进行辩护的证据,导致法院会反驳原告版权注册推定。因此,一旦法院对区块链注册了解之后,区块链记录应该能够成为证明版权效力的 强硬证据。

无归档功能?

在很大程度上,版权办公室的作品“复制品”和版权注册的归档促进了美国国会图书馆的发展。它还有在注册记录中保持作品所有权信息的功能,例如作品所有权信息在将来可以查到,然后可以拿可能侵权的作品与原始作品进行比较。

区 块链技术目的之一是通过在数字文件和所有者身份信息上创建数字签名或者加密“Hash”,在原作与所有权信息之间建立不可磨灭的“联系”。可以说,相对于 保存在中心化系统(如国会图书馆和版权办公室)的作品复制品与所有权信息建立的“联系”而言,区块链所建立的“联系”更加难以更改。

不过,有几点要注意:区块链注册不需要用到数字内容的复制品,用到的是内容所有权或注册信息的数字指纹。这就意味着,若要拿可能侵权的作品与原创作品相比较,就需要对区块链系统进行一些覆盖。所以,这就需要那些提供区块链注册服务的公司实体来为基本文件提供归档服务。

目前,提供区块链解决方案的公司看起来正在使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归档。一些公司将数字内容放在他们的云系统中,而另一些在使用单独的分布式系统,如星际文件系统(IPFS)。

你 也许会认为不同的供应商使用不同的方法可能会导致另外一种对区块链注册的冲突,即与版权办公室注册相比,区块链注册与众不同并且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注册 (对一个作品进行了多个注册)。这的确会引起争论。除非单一的区块链注册成为主导,否则一部分作者会不情愿使用区块链注册,因为没有中心化系统帮助他们解 决冲突。

不过,这种批判可能有点被夸大了。鉴于区块链注册提供的不可变的时间戳,几乎没有人能够“玩弄”系统,所有的所有权纠纷应该很容易解决。另外,平台间的互操作性,或者公司之间关于识别和解决相似或相同作品的标准所达成的协议,肯定会有帮助。

下一步怎么发展?

鉴 于有大量的未注册作品(尤其是那些小的,短的和业余的作品),廉价的区块链注册成为作者不错的选择,作者们可以为他们的作品创建一个“时间戳”,为这些作 品提供一种持久稳固的属性,直到作品盈利。从这一点上讲,区块链可以将一些作品的信息进行公开记录,而原本这些作品可能永远不会被记录下来。

你 可以想象一下一种双轨式系统正在被开发:区块链注册面向小的,短的或业余的作品,而联邦注册面向更加实质性的原创作品,如小说,话剧和电影。当然,这两者 之间的覆盖范围可能会有交叉:较短作品的作者可能为了获得足够的名声或价值,最后可能想要得到额外的联邦注册保护;同样,较长作品的作者可能会首先进行区 块链注册来声明他们对作品具有所有权。

这种交叉甚至可能会起到推进作用:版权办公室可能最终会考虑允许作品首先进行区块链注册,然后当作者需要获得额外的作品保护的时候,再轻松地流入联邦注册系统进行注册(当然,这些假设都是基于美国国会不会直接为基于区块链注册的作品提供保护的前提下)。

还有一种想法就是,人们很好奇版权办公室是否会考虑将来自己使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因为它已经开始实施IT系统改革计划:

这个IT计划一旦实施,将会改变众多现存范例。版权注册将会摆脱版权办公室管理的大型专属软件产品,转向一个允许第三方通过开源平台创建各种产品的模型,该模型能够与版权办公室系统进行无缝互操作。

虽 然鉴于去中心化注册的功能和角色,版权办公室最终可能会判定去中心化注册没有意义。但是如果版权办公室想要获得进一步的发展,还是最好能够全面地考虑这种 蓬勃发展的新技术。鉴于技术变化的速度,这些利益相关者很可能会开展有关这些不同的注册形式如何共存或相互关联的建设性讨论。

 

原文:http://www.jdsupra.com/legalnews/could-a-blockchain-based-registry-ever-99770/
 作者:Lance Koonce
 编译:Kyle
 稿源(译):巴比特资讯( http://www.8btc.com/blockchain-based-reg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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