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围绕在The DAO周围的各种法律问题

2016-07-01 15:39 来源:巴比特 阅读:5197
有关 The DAO 项目的激烈的公众辩论给了我们两个很好的提醒:1.法律需要在加密货币行业内努力跟上时代的步伐;2.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法律制度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

有关 The DAO 项目的激烈的公众辩论给了我们两个很好的提醒:1.法律需要在加密货币行业内努力跟上时代的步伐;2.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法律制度来解决我们所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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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The DAO的ETH资金被耗尽时,相关法律问题也开始产生了。例如:这属于盗窃行为吗?这是否违反了The DAO的合约?以太坊区块链的分支会构成违约吗?攻击者是否会起诉以太坊开发商违约呢?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这样的监管机构又能做些什么呢?

所有这些会归结到一个根本问题上:法律是否能够帮助预防或是解决诸如The DAO项目这样棘手的问题呢?当然,法律在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但无论如何,就算在不同的法律系统之中,法律也总是存在很多共同的概念,它可以帮助我们解决相关难题。

The DAO 是公司吗?

现代法律制度的设计是为了让组织,实体和各种人能够参与经营。大多数法律制度都会赋予组织内的某些人一些实实在在的法律权力,例如进入法律合同的权力,起诉和被起诉的权力。

但组织并不能自动获得这些权力。通常,组织必须通过形成公司的形式来进行组建,公司设立需要一系列法律文件,还需与有关政府机构注册,最重要的是必须与真正存在的自然人签订协议,这样才能形成公司。

The DAO没有成立公司的过程。因为它的持有者不同意组建公司。事实上,他们不赞成的事情有很多,我们来进行如下讨论。

The DAO不是公司,没有形成公司是分布式组织的主要特点之一,因此从功能上来说它不依赖于公司法。

那么,The DAO是合营关系吗?

在许多法律体系中,不属于公司的人们依然可以作为合作伙伴来经营业务。合伙企业通常不需要注册,也不需要法律文件,因此比组建公司更为容易。它只是要求人们在一起共同经营业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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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The DAO项目的解释条款明确规定:

“DAO代币在任何司法管辖权下都不能够代表或者构成股权,股份,公共、私人企业或者其它实体。”

从最基本的层面来说,在智能合约代码将被执行的预期下,代币持有者双方碰巧把ETH都发送至相同的以太坊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地址(或是购买了创建之后的代币)。在该代码下并不能给予代币持有者所期望的实际利益。

代币持有者不能组织其他人成为代币持有者。一般来说,在合作伙伴关系中,现有的合作伙伴可以决定是否引进新的合作伙伴。从概念上说,很难想象我可以与世界各地的人共同经营一个业务。我从未见过哪个人加入或者退出业务的速度就像在交易所执行订单时的交易算法一样快。

合伙关系可以通过行为来暗示,但在这种情况下却不能。因为The DAO没有经营业务。DAO可能是因为没有能力经验业务(至少不是因为没有人员帮助)。就算DAO开始经营业务了,代币持有者可能也不能获得由该业务下的所有权所带来的收益。

The DAO不是一个法律实体。有一些认为需要以某种形式的法律实体来“制约”分布式组织的意见已经开始出现。但这种观点忽略了一种情况,那就是它会限制在现有 公司法中部分业务允许出现的分布式组织的发展。如果人们的目标是发展分散的,效率更高的,组织透明的公司类型,那么需要从根本上推动法律的变革,而不是利 用其他形式。

The DAO是法律合同吗?

智能合约的最初设想是为了取代或者补充一些法律合同的功能。从本质上来说智能合约就是法律合约吗?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代码置换法的概念已经存在了一段时期,因此智能合约的主要特点是代码的辨识能力,而不是法律管理。

合同只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如果一个合约成立,至少应有两个法律实体同意合约条款,而且他们之间必须存在价值转移。

向DAO发送ETH的人们是为了创造适应一系列条款的代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有效的法律合约能够产生。是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实体参与合约是关 键的问题。我们知道,The DAO不是一个法律实体。我们也知道每个代币持有者向DAO发送ETH的行为不取决于任何其他的代币持有者,并且代币持有者之间也没有协议。最后结果是在 代币持有者和DAO代码创造者之间也没有任何协议。slock.it 项目(在条款中特别注明了“我”,“我们”或者“slock.it”的字眼,这会是你期望在服务合同标准条款中所看到的)。

The DAO不涉及法律合同。代币持有者基于DAO代码对他们自己将ETH发送至The DAO的行为存在期望值。但这不是法律合约,因为 The DAO并不是能够适应任何情况的法律实体。The DAO是以太坊区块链的汇编代码——仅此而已。

因此,如果The DAO的创造者采取行动对付攻击者,攻击者可以起诉他们违反合同吗?

答案是否定的。本周早些时候攻击者发布了一封公开信,声称他们会对The DAO 代码创造者,Slock.it,以及以太坊开发团队采取法律行动。正如我们所知,The DAO和其他代币持有者(包括攻击者)之间没有任何合约。没有合约等同于没有构成违约。

那么以太坊的开发商及工作人员呢?会有攻击者或其他人员起诉他们吗?

不。即使是在以太坊预售时有一个协议列出了相关条款和条件,这些条款也不适用于以太坊协议及网络功能。在ETH的预售条件下,没有任何条款表明ETH持有者是谁,并且没有人能够因为以太坊协议或者网络变更提起诉讼。

以太坊和比特币(以及其他分散开放的区块链)不依赖于任何法律合同操作。分散开放的区块链最重要的功能是来源于信任共识,这与法律制度下的信托制度存在很大不同。

法律制度使参与者能够相互交流,因为法律系统有能力解决参与者之间的争端。如果你违反了法律合同,我可以起诉你,迫使你履行我们的协议,或支付我的损害赔偿金。

另一方面,区块链交易不需要法律执行,由于区块链会提供事实陈述,因此是有效的。区块链自身不需要任何的法律体系来支持它。

也就是说,在当前阶段,目前可以支持公共区块链的交易(没有法律结构)仍然是有限的。发送和接收价值作用良好,而创建像The DAO这样的分布式组织要困难的多。

通过更改协议的方式起诉公共开放的区块链的开发者或者员工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双方并没有签订法律合同,而且他们之间也没有义务。即使他们的行动存心 不良(例如发起了51%的攻击),在建立刑事或民事案件时也会面临不小的障碍。这种情况对于向DAO攻击者发起刑事或民事诉讼的情况相同,如下所示。

这是一种犯罪吗?代币持有者能对攻击者提起民事法律诉讼吗?

这里有一个很好的案例,对于向攻击者采取刑事和民事法律行动或许有用。

建立刑事或民事案件的核心障碍是“谁真正拥有被攻击者盗走的ETH?”让我们来思考资金是如何运转的:代币持有者不再拥有被他们自己发送至DAO的 ETH的所有权(因为他们将ETH交换为DAO令牌)。一旦交易被确认,ETH就存在于DAO合同中,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占有或控制的。

还有其他问题,ETH到底是在有人同意还是不同意的情况下被盗走呢?攻击者可能认为ETH的递归是被同意的,因为执行代码是这样认定的。这种说法很难成立,特别是考虑到The DAO不是能够被允许的法律实体,这不是不可想象的。

有具体的刑事法律阐述此类问题。例如,美国的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CFAA),其中提到未经授权擅自访问他人计算机的问题。CFAA曾广泛解释过开放公开的区块链未经授权是不会访问他人计算机的,这是最为合理的观点。注:因为一些原因,将CFAA应用于开放公开的区块链交易或许是十分糟糕的事情。

即使攻击者能够被识别,在民事侵权法下的民事诉讼也将面临重大挑战。正如我们知道的,The DAO不是一个法律实体,不能起诉任何人。对于法院如何处理对ETH没有所有权的代币持有者所提起的诉讼也是不明确的。

法院或许能够决断在侵权行为法下攻击者具有责任。或是能够认定在其他法律原则下,不当获利是违法的,但若想使这种情况发生,现有的法律原则还需要扩展。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的发展进程是缓慢的。现今,对攻击者成功发起刑事或侵权诉讼还十分困难。

金融监管机构会思考这种情况吗?

正如许多人所指出的,The DAO推出的crowdsale很有可能未经美国法律下的有价证券登记就开始发行。证券法领域,尤其是在美国,是非常复杂的。众多其他的司法管辖区对于集体投资也存在相似的法律约束。

例如,“Howey Test”的其中一个元素表明预期利润取决于除了投资者以外的人。事实上,The DAO不是法律实体也让这种情形变得更为混淆。没有法律实体能够占有或者控制所筹集的资金,也没有法律实体能够管理 The DAO的活动。这可能意味着企业盈利不仅仅取决于发起人或是第三方的努力——因为DAO的盈利能力将取决于关于如何处理ETH才能有利可图的那些代币持有 者的投票。

不得不说,法院扩大 Howey Test 解释这些情况是完全可能的,相信你也不希望这一点是站在你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之间的唯一障碍。

最终的想法

显而易见,The DAO已经失败了。值得思考的是,法律制度究竟如何能够不以搞垮The DAO为前提而阻止这种失败。

试图寻找法律解决方案而设计系统中的技术问题显然意义不大。

我们需要设计出有用的智能合同,而不是依靠法律来堵塞漏洞。我们需要通过仔细的测试和迭代确保没有漏洞。建立相关保障制度来限制在任何智能合同中所 持有的货币价值。所有这一切很有可能还会面临限制甚至发展缓慢,但如果目标是创建真正可信任的分布式应用,能够明确的是这应该是一场马拉松,而不是冲刺。

显然,在这篇文章中没有什么法律意见。本文意见仅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一定代表Coinbase 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披露:在创立阶段我设计了一些DAO代币,在我这样做之前我并未审查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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