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银行是信息技术和金融业务创新有机结合的产物,被认为是进入21世纪以来银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变革。在技术创新推动、用户需求牵引和有效竞争催化下,中国电子银行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从用户体量增长来看已经跨过“引爆点”,进入快速扩散阶段,业务模式也从基本功能开始向深化应用纵深发展。随着法定数字货币的渐行渐近,电子银行业务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为此,产业界、学术界和监管层需要开展协作,在规范与创新并重的原则下,推动电子银行全面转型升级。
1998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提出,“电子银行是通过电子通道,提供零售与小额产品和服务的银行。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存贷、账户管理、金融顾问、电子账务支付,以及其他一些诸如电子货币等电子支付的产品和服务”。根据中国银监会2006年3月1日施行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定义,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信通道或开放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近20年来,在技术创新、用户需求与有效竞争三大因素共同促进下,电子银行发展突飞猛进。
首先,金融科技创新是电子银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金融是一项信息密集型服务产业,在电子银行概念形成之前,银行业就开始广泛使用信息技术提升业务效能,比如在业务流程中推广电子数据交换(EDI)技术和自动取款机(ATM)。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电子银行概念、模式和作用也不断演变——从初级的电话银行、PC银行,发展到网络银行、WAP银行。电子银行逐渐从提高内部效能的“后台”,走向业务协同集成和服务渠道建立的“前台”;从渠道服务转向资源整合、产品营销的业务运营平台。如今,电子银行不再是简单的传统银行业务渠道的电子化,而更多走向基于互联网支撑的商业模式创新。
其次,用户需求是电子银行发展的重要牵引力。电子银行在发展初期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技术供给的瓶颈,而是用户需求行为的改变。电子银行从20年前一个近乎梦想的概念变成了目前普遍使用的现实情景,用户需求的驱动是一个关键因素。CFCA《2016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显示,在地级以上城市13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网上银行用户比例已经达到46%,移动银行用户比例达到42%。由于互联网和手机用户对电子银行的功能需求日趋多元化,电子银行服务也随之逐渐全能化、个性化、创新化、多样化,涵盖了查询与财务分析、转账支付、投资理财等各个层面。
此外,有效竞争是电子银行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中国电子银行产品的竞争不仅局限在银行业内部,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个性化的支付、储蓄、借贷以及在线理财等服务,开始涉足电子银行服务,也有非金融机构合作申请互联网银行资质,开展互联网银行业务试验。竞争客观上促使电子银行产品获得了进步动力,同时也使得传统商业银行感受到了压力。
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进步,极大地拓展了银行业务模式的创新空间,过往阻碍银行业务全面互联网化开展的诸多问题正在被逐步解决。比如,利用生物识别技术的最新成果,已经使远程认证和授权流程变得更加可信;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征信模型让信用评级和金融产品定价更准确;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客服系统让在线客服比柜台服务更定制化;而作为下一代云计算架构雏形的区块链技术,也可能会使银行核心记账体系发生变化,改变电子银行的信息基础设施架构。当然,技术创新在提升整体效率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业务风险点,因此,对于技术创新运用到模式创新中的成本收益评估至关重要。总体而言,这些技术驱动下的范式变革对银行机构的战略规划、技术实力、创新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用户需求偏好的变化也会对电子银行业务创新提出新要求。研究发现,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增长曲线跨过引爆点的这两年也是整个中国数字经济的转折点。随着“90后”逐步形成新一代消费群体,代际变化带来的是银行客户需求行为的转变。这一代消费主体完全生长在互联网时代,他们对银行服务渠道和金融服务产品的偏好会有一些显著改变:一是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需求不再仅仅满足于传统银行网点的替代,而是对全程线上业务和多元化业务都有要求;二是在习惯了互联网科技公司注重用户体验以后,对电子银行业务体验的预期也会提升;三是对于业务需求更加移动化、个性化和定制化。
电子银行快速发展对产业格局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挑战。美国知识问答网站Quora有一句经典名言:“银行以后就是具备银行牌照的科技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和传统商业银行在电子银行业务方面的竞争与合作,将是下一阶段产业格局变化的主线。行业新进入者携科技优势和流量入口,在支付、储蓄、借贷、保险、理财等各个业务线全面出击,造成金融机构客户流失、团队流失和利润流失。但是也要注意到,金融科技公司的实践仍然集中在平台型业务、数据富集型业务和轻资产业务领域,银行的专业能力和金融产品实力依然具备竞争优势。银行开展电子银行的策略将因势而变,逐渐与金融科技公司相关业务形成错位协同。在产业结构演化的过程中,如何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在防范监管套利的同时给创新预留空间,这是监管机构应该认真研究的课题。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将极大地改变银行体系运作模式,为电子银行业务创新带来新的机会窗口。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直接效应是给中央银行货币管理和零售支付体系带来变革,进一步也会对银行金融体系运作造成影响。首先,当前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初步界定是M0的一部分,即属于现金范畴。实际上,在现代经济体的货币供给构成中,M0(钞票与硬币)只占很少比例,广义货币量的大部分是以存款形式留在商业银行体系中。现钞的流通管理目前遵循的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二元模式,但是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现钞流通管理更多地具有公共服务属性,近似“成本中心”。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在降低商业银行现金流通管理成本的同时,也为商业银行以电子银行业务为基础提供数字货币衍生服务带来了机会,数字货币钱包有可能成为电子银行服务衍生的重要平台,未来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流通管理服务会转变为“利润中心”。其次,法定数字货币流通可能会对商业银行存款造成影响,迫使银行更加关注和依赖电子银行业务创新。法定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负债,具有法律保障的货币求偿权,在数字货币转换成本和交易成本具备比较优势的情况下,不排除民众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持有偏好和需求偏好会增加,这都可能造成商业银行可贷资金减少,降低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盈利能力。此外,目前对于数字货币的设计分为“基于账户”和“不基于账户”两种,也可以分层并用而设法共存,这无疑会对现有商业银行的账户体系带来影响。未来电子银行业务需要探索如何与数字货币钱包相结合,在各种支付流通应用场景中设计好账户与钱包的分层并用问题,才能确保支付清算等中间业务的主导地位。
产业界、监管层和学术界需要协同合作。科学研判金融科技(Fintech)对电子银行业务的创新潜力和风险结构带来的冲击,加强电子银行发展的行业协调,提高行业总体发展效率。尤其应当注意的是,在技术创新、需求偏好和产业竞争共同作用下,电子银行已经进入全面向数字银行转型的时代,必须整体考察互联网环境下的数字银行运作模式与业务选择,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技术投入和风险管控力量。银行要更多地考虑终端用户需求,将“大、物、云、移”技术特征集成到业务场景和风险管控的设计中,特别是要抓住数字普惠金融这个趋势性机会。
高度关注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对银行体系造成的系统性影响。在数字货币环境下,商业银行体系可能从依赖“信用中介”盈利,转向更多依靠信息中介、支付清算等中间业务来盈利,而这些都需要电子银行业务提供进一步的支持。电子银行要深入研究如何在数字货币环境下加快创新步伐,将重点业务场景与数字货币相结合,整合资源、融合渠道、开拓场景、搭建平台,积极参与搭建数字货币流通应用生态建设。
产业界需要实施适当的竞合策略来推动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科技公司都应该实施“平行策略”。传统金融机构一方面要继续凝聚竞争优势,推动自身电子银行产品的应用推广和转型升级,与金融科技公司等“外界闯入者”展开竞争;另一方面应该发挥自身系统平台和金融产品的比较优势,为这些新进的行业竞争者提供基础设施和产品供给服务,实现“银行即服务”转型。新兴金融科技公司涉足电子银行业务的策略应该充分考虑用户群体行为偏好的转变:一方面是利用技术优势和渠道优势提出创新的电子银行解决方案,并提供给传统银行业务没有覆盖的人群;另一方面是在特定应用领域替代商业银行的成本过高的解决方案,逐步向电子银行的主流应用和主流客户群体渗透。
监管机构应该探索制定一个创新监管框架,在合规的基础上推动创新。对于金融监管者而言,当前的难点是如何通过监管理念创新,把握风险防控和鼓励创新之间的平衡,并据此制定适当的监管工具和监管策略。最近,监管机构和学术界也在就这个问题进行研讨探索,并取得了许多成果。我国可以考虑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最近建立的“监管沙箱”(Regulatory Sandbox)制度和“创新加速器”(Innovation Accelerator)机制,为电子银行业务的市场化创新提供适度的试验和监管环境。
声明: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