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管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亮相北京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围绕“金融改革与发展”答中外记者问。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发布会上,周小川行长还谈及了数字货币及区块链,他表示:
“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技术会产生不容易预测到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规范。”
其实,这并非周小川行长首次谈到数字货币和区块链。
早在2014年4月份,周小川行长首次公开评论比特币“是一种能交易的资产,不太像支付货币。比如邮票之类的,主要是收藏品。”
他说,作为资产的交易,比特币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谈不上取缔不取缔的问题。
到了2016年初,央行首次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周小川行长透露央行其实很早就已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他说:
“从央行的角度来看,未来的数字货币要尽最大努力保护私人隐私,在保护隐私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之间找到平衡点。”
根据周小川行长的描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主要体现了这么几个原则:
一是提供便利性和安全性。
二是做到保护隐私与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平衡,尤其针对洗钱、恐怖主义等犯罪行为要保留必要的遏制手段。
三是要有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运行和传导。
四是要保留货币主权的控制力,数字货币是自由可兑换的,同时也是可控的可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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