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监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而未发之时,国外的虚拟数字币监管逐渐走入正轨。近日,德国财政部下发文件,表示根据2015年欧盟法院对增值税(VAT)的裁决,在征税时,只要比特币充当支付方式的角色,德国会将比特币视为与法币同等的概念。
这份指南式文件表示:如果用户将比特币用作支付方式,那么德国将不会对其征税。这意味着,比特币在德国被视为合法的支付方式,也享有了与法币同等的地位。
德国税收政策,具体表现在加密货币交易中,充当交易中介的一方无需交税。虚拟数字币与法币之间的兑换属于“补充服务”。但除此之外,数字钱包供应商所收的手续费和其它相关服务商的费用还会被征税。加密货币生态系统中其他组织和个人,如旷工、和场外交易的买卖者则不作为交税的对象。
德国对虚拟数字币的监管演进已久。2013年8月19日,德国财政部在国会一份答复中称比特币为“数字货币”,官方正式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至此承认与法币的同等地位,德国的部分免税政策甚至比日本更加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