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特大盗电案嫌犯被批捕 一月内盗电近46万度

2018-07-09 18:14 阅读:8758
一男子租用厂房安装800余台比特币挖矿机,想通过“挖矿”大赚一笔,为降低成本自作聪明偷电运行机器。近日,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静海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一男子租用厂房安装800余台比特币挖矿机,想通过“挖矿”大赚一笔,为降低成本自作聪明偷电运行机器。近日,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静海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此前比特币被炒得火热,价格也是不断刷新历史新高,但是要想获得比特币,多数人需要从“矿工”做起,所以购买“挖矿”设备进行“挖矿”是进入这一投资领域的第一步。男子李某企图通过比特币挖矿赚钱,便购置了858台比特币挖矿机,然后租好厂房、雇好员工准备开工。但他深知“挖矿”设备耗电量巨大,于是盘算着私接外线窃电。随后李某购买了变压器、高压电缆等,开始自己改装线路。第一次改装失败后,他请来“有经验”的电工帮忙改装。为了掩盖偷电行为,李某用彩钢瓦将新装的变压器围了起来。挖矿机调试运行后,有100多台接在原有电路上正常用电,其他700余台接在新电路上偷电运行。只要不停电,这些挖矿机就一直运行着。私自接电后,厂房所在位置的线路线损异常,呈大幅上升趋势。这一情况引起了供电部门的注意,工作人员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分析及现场初步排查发现,李某有窃电行为,便向派出所报案。经天津市电能表计量检定站评估,李某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共计窃电45万余千瓦时,窃电金额达32万余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检察官提示:妄图坐在家里当“矿工”,通过盗窃国家电力资源发横财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构成盗窃罪。这里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能源。(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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