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

2019-11-13 12: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8205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联合检查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改委 公安厅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内工信信软字〔2019〕384号)文件部署,自治区联合检查组赴部分盟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分析各盟市上报的材料和自治区掌握的相关数据为基础,重点摸清与实体经济无关、规避监管、能耗较大,以“大数据产业”为包装享受地方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目的开展此次检查。

二、检查时间

自2019年11月11日—11月25日。

三、检查人员分组及地区

第一组

地  点: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鄂尔多斯市

组  长:牟钟伟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巡视员

成  员:索全红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调研员

            王晓峰    自治区两化融合联盟专家委主任

            杜  剑    自治区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

            李  喆    360公司企业安全集团公司

第二组

地  点: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乌斯太开发区)

组  长:张建军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处长

成  员:石彦龙    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高级工程师

照日格图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调研员

任璐(女)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科员

王明鑫    自治区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

            王  鹏    360企业安全集团公司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盟市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做好与检查组的配合衔接工作,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等保障,确保本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治区制定统一“挖矿”企业检查技术标准,检查组在全区检查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检查。

(三)各盟市提前作好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衔接沟通工作,为检查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对无故阻扰和不配合检查组正常开展检查工作的个别公司按“挖矿”企业论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第一组  索全宏    13354719888

第二组  照日格图  18804715802  

2019年11月11日


原文: http://gxt.nmg.gov.cn/main_78_10227_flag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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