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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显示,围绕北京比特的整斗在白热化,一方试图将公司物品搬走,另一方追回并给物品贴上封条。但脉脉流出的截图显示,双方谈判似乎有所进展。
(图片来自脉脉)
下文来自股权道:原标题:《比特大陆公司控制权再生变,吴忌寒重新掌权,还会反转吗?》北京比特大陆的法定代表人之争,一年内转了三个轮回:2019年10月,从詹克团变为吴忌寒,但因为吴忌寒方提交用于工商变更的股东决议有瑕疵,被詹克团申请行政复议撤销了。2020年5月,北京比特大陆的法定代表人再次变回詹克团。2020年9月14日,北京比特大陆再次发生变更,法定代表人由詹克团变回吴忌寒。吴说区块链的文章说,9月15日上午詹克团召开全员大会,北京奥北科技园、深圳工厂两地正在紧急转移物资。《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北京比特大陆的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北京比特大陆的股东只有一个,就是香港比特大陆100%持股,而吴忌寒是香港比特大陆的授权代表。所以,吴忌寒可以代表香港比特大陆,以北京公司股东的身份做出决定,由吴忌寒担任北京比特大陆的执行董事,按照公司章程成为法定代表人。这个问题“股权道”之前分析过,因为吴忌寒这边拿去办变更的股东决议有瑕疵,在詹克团去申请行政复议后,就被撤销了。比特大陆控制权之争,吴忌寒的法定代表人被撤销,终于找到原因了录音显示,詹克团方面多次强调:此次变更是海淀区滥用行政手段、滥用职权干涉民事案件。
这个问题“股权道”之前分析过,吴忌寒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吴忌寒能够以100%持股北京公司股东的身份做出决议。詹克团虽然是前任法定代表人,但他不能阻止股东决定更换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如果前任就能挡住变更,而吴忌寒代表100%持股的股东却不能办变更,那真有可能如詹克团所说的被干涉吧?
詹克团方面的策略,依然与此前类似,是去找到吴忌寒方面做变为行为中的形式差池,例如是否进行了线上申请、落款时间是否正确等
如果吴忌寒这边没有犯错误,詹克团能要求撤销的可能性极低。其实就算吴忌寒真的再次犯错,依然可以再次出个没有问题的股东决议,去办变更哦。星球日报的文章说,詹克团方起诉请求确认:由吴忌寒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代表香港比特签字作出的股东决定不成立((2020)京04民初497号)。“股权道”前面的文章说过,就算詹克团赢了这场官司,也无法撼动吴忌寒的地位。因为吴忌寒能代表100%持股北京公司的香港股东,就算一份股东决议有问题,他还可以做出10亿份没有问题的股东决议,那詹克团岂不是要打10亿场官司?拿律师费发财了….
星球日报的文章还说,吴忌寒起诉上一次行政复议的官司被第五次中止审理,要等(2020)京04民初497号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竹子想说,这单官司已经无关大局,因为现在是重新办了一次变更,就算詹克团赢了这单官司也改变不了结果。关键是:谁能控制香港公司,谁就能决定北京公司的事情。
为什么詹克团首选申请行政复议?而不是去法院打官司?(1)就第一次变更问题,詹克团在2019年11月初已经先去法院起诉了,在2019年11月7日改申请行政回复,一个星期后去法院撤诉。行政复议法要求,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决定,经负责人批准最多可以延长30天。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在6个月内审结,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一审判决后还有二审3个月,院长也可批准延长;民事诉讼中间还可能有中止、暂停。所以,行政复议最长时间是90天有结果,而打官司可能需要1-2年才有结果。为了争取时间,选择行政复议更快,而且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后,还可以再去打官司。相比而已,法院比行政复议更专业,而且法院判决书是公开的,受到更严格的监督,不容易被灰色。这么多公司抢法定代表人,因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就能代表公司,他签字的后果需要公司来承担,而且打官司时法定代表人签字才可以起诉,法定代表人有其他职位完全无法替代的作用,可以看“股权道”前面的分析文章。可能是他不懂法律?或者他教你做的本来就是违法犯罪的事?如果公司从事正当业务,做法定代表人并无太大风险,最多也只是因为公司问题被限制消费等而已。如果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是不是法定代表人都可能要进监狱,刑事责任是按照实际责任人计算的,不是按照法定代表人计算,在竹子写的《公司控制权》第二版的书里会有案例介绍。前面说了,因为股东决议有瑕疵,所以吴忌寒的第一次变更被撤销了。在还没发生问题之前,多数人都是不会重视股东决议之类的文件吧。等到发生问题再去打官司,可花再多钱打官司也改变不了前面签过的文件哦。因为一个股东决议,花了N多个月才回到原点,中间发生这么多事情,这代价也是足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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