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税局(IRS)通过在2020年新版1040号税收表格顶部添加一个新的问题,使纳税人更难隐瞒加密货币交易所得(无论是否有意为之)。
上周发布的新税收表格问题是:“在2020年的任何时候,您是否收到,出售,发送,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任何虚拟货币的任何金融权益?” 唯一的选择是标记是或否。
税务专业人士警告,如果回答不正确, 你可能会发现国税局正在铲除逃税者,并使你陷入困境。
“当你在表格上签名时若做出错误的选择,将受到伪证的处罚,”税务师PIASCIK的注册会计师兼执行副总裁Ryan Losi说。“美国国税局只是在收集数据,更改表格以明确表示你做或没做,并设置了陷阱,因此在未来几年中,加密税收的锤子可能随时会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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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已经明确了态度
自2014年以来,IRS将虚拟货币视为一种资本资产,在税收方面必须视为一种财产。与股票或债券类似,出售或交换加密货币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都应作为资本收益或损失征税。比特币挖矿或其他加密货币产生的任何收入也应纳税。
但是美国国税局(IRS)多年来一直在调查以确定有多少加密货币投资者被低估了其加密货币持有量。
2018年,最大的加密货币托管公司Coinbase在IRS召唤下被迫披露13,000个用户帐户的信息。IRS还曾起诉迫使Bitstamp发布有关一名纳税人的更多信息,该纳税人要求在修正的申报表中退还15475美元的税款。
Berkowitz Pollack的注册会计师兼税务总监Lewis Taub称,美国国税局在2019年的纳税申报表中包含了相同的问题,但它位于表1的顶部,用于报告某些额外收入或收入调整,他说,问题在于,没有多少人将附表1连同申报表一起提交,因此IRS今年直接将这个问题移至了纳税申报表的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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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ub表示:“我认为,美国国税局正在以寻求美国纳税人的外国银行账户的相同方式对待被遗漏的虚拟货币交易。” “国税局通过在收益表第一页的顶部询问问题,明确表示,虚拟货币收益或损失的任何收入都必须在收益表中报告。”
1040号税收表中的附言说明了如何以及何时必须报告虚拟货币的持有量和交易。
但是加密货币可能会很棘手,因为有些人将其虚拟货币帐户用作支付帐户,例如用比特币购买星巴克拿铁。但是,如果您使用加密货币投资的收益完成了购买,那将是一个应税事件。
但是,仅持有虚拟货币并不意味着您需要为此纳税。
专家表示:“如果你获得了虚拟货币,却没有花费或将其兑换成其他货币,则不会有出于税收目的触发问题。” “这是人们从未实现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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