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监管加密货币挖矿 应考虑弃水消纳因素 给新兴行业空间

支持国家对破坏金融稳定的行为进行调控,但也希望理性分析利弊,加密货币挖矿并非完全“一无是处”,例如弃水再利用、贫困地区财政民生、芯片技术发展等,望对于新兴事物给予一定空间。

吴说作者 | Colin Wu

本期编辑 | Colin Wu

支持国家对破坏金融稳定的行为进行调控,但也希望理性分析利弊,加密货币挖矿并非完全“一无是处”,例如弃水再利用、贫困地区财政民生、芯片技术发展等,望对于新兴事物给予一定空间。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5月25日晚内蒙古发改委提出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6月2日据金十快讯,根据国家能源局要求,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将于6月2日举行虚拟货币挖矿调研座谈会,会议将汇报关停挖矿对弃水电量的影响分析。 

由于比特币价格去年以来上涨较多,以及近期马斯克喊单狗狗币等,导致大量散户进入加密货币行业,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此时三协会、金融委陆续发声,确有提醒投资者的必要。但考虑到新兴行业的复杂性,行业人士普遍希望,决策者能够理性分析利弊,因地制宜地进行监管,在稳定、民生与发展中达到平衡。

第一,在内蒙古的八条中,很明显看出地方政府非常严格地援引各类现有法律法规,凸显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与精神。但也有人指出,“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这一条有些模糊,参与挖矿就被纳入失信似乎也不合法理,可能需要官方进一步详细解释。

第二,目前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中,个人持有作为虚拟商品的比特币不违法,个人利用计算机进行比特币生产的行为,似乎也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未来是制定新的规定或法律,还是沿用目前的法律法规,主要从高耗能、非集、传销等角度进行打击与限制,还需法律相关部门的推进与解读。

第三,碳中和政策是国之大策。不过目前有研究认为,加密货币挖矿可以有效消耗新能源由于发电机制不稳定、而不可避免产生的“弃电”,有利于新能源设施获得更多的收益,进一步扩大建设,某些方面其实有利于碳中和。

目前在美国,马斯克参与组织绿色挖矿联盟,多家公司签署100%全绿色能源挖矿,以及许多挖矿公司设立绿色能源基金,包括以太坊加速推动POS转型,都在努力推动加密货币行业变得“更绿”。利用更加市场化、而非行政化的手段,例如碳积分制度,也许是更好的选择。

第四,据中国能源报报道,2020年弃水主要发生在四川省,2015—2019年仅国能大渡河一家公司下属电站,弃水电量就超过400亿千瓦时。挖矿除消费弃水弃电,有利于地方财政就业外,目前比特币的主要买方是美国机构,中国矿工事实上在使用弃水弃电,赚取美国资金,国内缴纳电费。

此外,挖矿业带动了高性能芯片的发展。目前台积电5nm、7nm国内唯一量产的是矿机公司比特大陆,公司主要机器卖至北美,在国内培养芯片人才,并且缴纳大量税收,反哺独立自主AI芯片技术发展。

第五,正如此前央行副行长李波所言:加密货币是一种投资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资,很多国家包括中国也正在研究,我们想出来需要怎样的监管规则之前,会继续保持现在的举措和做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谈及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时强调:对于新兴业态不能一棒子把它打死。该控的风险,要尽可能把它控制住,但是也要给予发展空间。

目前发达国家的加密货币合规化体系还在推进,但合规化的方向是一致的。考虑到我国金融风险与社会稳定压力较大,目前采取限制为主的态度,完全可以理解。但“摸着石头过河”作为我国的优良传统,避免一刀切,留有一定空间,平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也是决策者需要衡量的。

参考

1、马斯克批评挖矿使用煤炭 他支持的“比特币是清洁能源的关键”论文说了什么

2、521后复盘:政策上下限是什么 真新闻与造谣做空

3、521后第一枪:内蒙打击挖矿“新八条” 透露什么信息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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