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再迎强监管。“我们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也没有实际的价值支撑,相关交易纯属投机炒作,要增强风险意识,自觉远离,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如果发现相关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日前在媒体吹风会上再次重申。
业内人士认为,人民银行重提比特币监管,再次表明了我国监管层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及其交易的严监管态度。目前,虚拟货币发展仍处于无序状态,存在金融风险隐患。同时,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点,围绕虚拟货币依然存在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在洗钱、非法集资等领域,影响比较恶劣。
早在2013年12月人民银行等5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4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一直以来,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相关行为,我国始终保持着严监管态度。今年以来,7月30日,人民银行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强调,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保持高压态势;7月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盲目跟风虚拟货币相关投机行为,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6月21日,人民银行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时指出,各机构要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明确指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5月18日,金融业三大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
“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反弹势头,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从监测追踪境外交易所和境内交易商、封堵打击相关网站和App、切断支付渠道、加强政策宣传等方面开展了积极工作,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热度明显下降。”尹优平表示,同时,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民银行积极配合牵头部门银保监会,从制度建设、监测预警、打击处置、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坚决打击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
专家表示,今年以来比特币行情的暴涨暴跌加剧了金融市场动荡,或有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公众应充分认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本质和风险,经受住诱惑,保护好钱包,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交易、炒作活动。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打击相关交易炒作活动。”尹优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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