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苏州一男子为挖比特币偷电被以盗窃罪判刑
本报讯 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火热行情吸引了各路“掘金”者。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而是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这个过程被称之为“挖矿”。“挖矿”成本高昂,“开采”每个比特币单电力就要消耗3.88万度,为此,一些不法分子动起了歪脑筋。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这样一起涉比特币的盗窃案。
苏州男子华某通过“矿机”挖虚拟币牟利。2018年1月,为降低“挖矿”的耗电成本,华某私自改装电表,以多用少计数的方式窃取电力。因害怕窃电行为败露,2018年9月华某联系他人拆除了改装零件,此后电表因计数失准而出现反向电流。
2018年12月,因检测到电表数值出现问题,供电公司派工作人员到华某家中检查。在明确电表已坏、需要立刻更换的情况下,华某对供电公司上门更换电表的要求多次予以推托,并将插有15个U盘、6个固态硬盘的电脑始终保持开机运行状态。
法院审理后认为,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数据、电网销售电价表等证据,进一步认定华某窃取电力价值总额在26050.46元以上。考虑到华某具有悔罪表现、补缴欠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等情节,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邱福根 陈万科)
■法官说法■
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值水涨船高,在这“财富密码”的背后,是电力资源的大量耗费。此外,因比特币常被用于洗钱等非法经济活动,我国对比特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逐渐趋严,多地正全面清理关停以各种名义建设的比特币“挖矿”项目。利益面前,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为降低“挖矿”成本而窃取国家电力资源。根据相关规定,窃电者不仅需要承担补缴电费、违约使用电费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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