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 见习记者 张博
日前,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虚拟币“挖矿”治理专题视频会议,通报该事项的监测和整治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各省区市要坚决贯彻落实好虚拟币“挖矿”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负起属地责任,建制度、抓监测,对本地区虚拟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该类活动。
事实上,国内目前在虚拟币交易及挖矿等领域的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已转入常态化监管,各部门、各地方均在持续开展相关工作。
5月份以来,我国监管部门出手整治币圈生态,规范引导行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内蒙古、四川等多地方均采取措施,重拳打击虚拟币交易及挖矿,从整治清退、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等多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9月24日,监管部门再出重拳。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进一步出台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提出“加强虚拟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进一步防止了国内虚拟币“挖矿”等活动死灰复燃。同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也出台政策整治“虚拟币炒作”。
“监管部门持续出手是出于防范局部系统性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等因素。”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虚拟币容易被用作洗钱、非法集资、避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币“挖矿”存在高耗能、不符合双碳战略等方面的问题,一直以来广受诟病。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自整治虚拟币的“9.24新规”出台后,各地方已要求再次深入检查,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常态化检测用电情况,确保挖矿设备全部拆除并搬离,严查“漏网之鱼”。据不完全统计,10月份以来,浙江、江苏、内蒙古、东莞等多省市均披露了针对虚拟币“挖矿”开展的相关工作。
具体来看,浙江、江苏两地开展全面排查,浙江监测发现省内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涉嫌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江苏监测发现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耗能26万度/天;内蒙古、东莞两地则披露了查处矿机情况,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发改委查获了虚拟币“矿机”10100台。东莞市发现有企业利用电脑及显卡回收业务实施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在两处场所共查获挖矿机260多台。
此外,在北京出台的《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中也强调了对虚拟币“挖矿”活动排查清退,此前,9月初,甘肃、河北也再次针对虚拟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常态化监管。
而从挖矿企业方面来看,受国内监管政策影响,比特大陆、星火矿池、蜜蜂矿池、轻松矿工、显卡矿机管理软件NBMINER等诸多涉挖矿企业均停止对大陆用户服务或全面关停。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竟一对《证券日报》记者称,虚拟币“挖矿”承载大量算力,昼夜不停运作,功率大、用电量高,而私接电路进行偷电“挖矿”涉嫌盗窃罪。另外,虚拟币“挖矿”的不可溯源性、信息不对称性,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大量资金流向虚拟币市场,各种圈钱跑路、诈骗集资等挖矿相关的犯罪行为层出不穷。
(编辑 崔漫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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