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每度0.8元

2021-12-04 12: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阅读:20800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 王子遥)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促进节能减排,海南省发改委3日发布了《关于虚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3日讯(记者 王子遥)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促进节能减排,海南省发改委3日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电)0.8元。

《通知》提出,将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以任何名义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用户需在限期内退出,并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因属于政策性退出,其价格不按电网企业代理其它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通知》要求,海南电网公司要周密安排,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对虚拟货币“挖矿”用户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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