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盲盒、超前点播、网红雪糕、直播打赏、玲娜贝儿......
这些被网友戏称为2021年十大“肉疼”的剁手项目,你都做过哪些?
不过网警蜀黍发现,还有一种让你“肉疼”的东西,一不小心你就会血本无归,最主要的是,这个东西还是非法的,那就是——虚拟货币。
今年7月份,杭州的朱先生(化名)本以为自己一直在国外的某知名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上进行正经的交易。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平台竟然是个山寨的。投资变成了“白给”,一共损失了47万元。
咋回事呢?一起和蜀黍看看!
7月份初的一天,朱先生在刷抖音时,看到了一个关于虚拟币炒币的短视频。
视频中提到的投资逻辑,让朱先生特别信服,勾起了朱先生也想投资看看的心理,于是朱先生便在该视频下留言请教相关问题。
没过多久,A先生私信朱先生,说可以跟他交流、讨论币圈的行情。
朱先生一听,心想,这不是正瞌睡了来枕头吗?于是他果断地加了A先生的微信。
A先生和朱先生聊了几句,便把朱先生拉到了一个币圈交流群里。
在该币圈交流群中,一位B先生又加了朱先生的微信,也是聊了几句,又将朱先生拉到了另一个币圈交流群里。
而第二个群才是关键,群主是一位“币圈资深投资大师”,大家都管他叫“王老师”。
“王老师”每天都会在群里面发一些炒币盈利的截图,朱先生看了很惊奇,也很心动。
没过几天,“王老师”主动联系了朱先生,并向他推荐了一个APP,告诉朱先生通过该APP炒币盈利非常高。
朱先生也担心这是否是个骗局,于是上网搜了一下这个APP的相关介绍,一看还真有这个平台,好像是正规的,看起来挺靠谱。
于是从2021年的7月7日起,朱先生开始在这个平台内投资。
开始一段时间,在“王老师”的指导下,朱先生的账户一直盈利,看着飞涨的收益,他简直是心花怒放!
但7月9日凌晨之后,朱先生账户内的资金开始亏损。
一开始“王老师”安慰朱先生说,炒币风险和收益是并存的,让朱先生再准备资金,马上就能把本金和收益都赚回来。
但之后的几次投资,朱先生的账户也一直都是亏损的状态,并且无法取出!朱先生终于意识到是自己是被骗了,而此时已损失人民币47万余元。
杭州上城网警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侦查,发现朱先生所说的炒币平台是2017年12月在新加坡注册的一个全球化数字资产交易、兑换平台。
而本案中的诈骗APP,经查证是一个山寨版的假平台,虽然内容、图标高度相似,已经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
经过对诈骗平台进一步的分析,明确这是由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管理控制的山寨APP。
根据这条线索继续深挖,警方发现该科技公司下面有六个下级代理。
代理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引流,再利用微信群“老师”指导、团伙成员气氛烘托等手段,谎称可以通过指导交易在虚拟币投资平台获取高额盈利,诱导被害人进入该诈骗平台进行投资交易。
之后群里的“老师”通过大杠杆、重仓、不合理的止盈止损等反向指导手段使被害人迅速亏损,并在软件中加入插针模块用以人为改变K线数据,导致客户爆仓来实现“杀猪盘”。
9月17日,杭州上城公安分局组织200余名警力,在浙江杭州、新疆伊犁、江西赣州、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等地对该平台开发公司及六个下级代理公司开展抓捕行动。
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查扣金额674万元,及服务器、电脑、手机、银行卡等涉案财物一批。
目前,5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就在朱先生这个案件事发的两个月后,国家对虚拟货币定调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十个部门联合发布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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