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今日(10月31日)正式发布《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就在香港发展蓬勃的虚拟资产行业和生态圈,阐明政府的政策立场和方针。
细览《宣言》全文,注意到以下细节:
一、《宣言》使用“虚拟资产”一词,回避使用虚拟货币(Cryptocurrency)的表述。而虚拟资产的含义,尽管未有明确定义,但非常明确的是,与业界的理解有一定的差异,容后再述。
二、《宣言》使用分布式分类帐技术 (“DLT”)的表述,回避使用去中心化。
三、虚拟资产仅包括以下三类(也就是以下三类资产会被合法化):
1. NFT。意味着今后在香港发行NFT会被合法化,并将纳入政府监管(KYC和反洗钱等)。
2. 代币化资产(即资产支持的代币,asset-backed token)。资产支持的代币表征链下实物资产(例如黄金或石油)的所有权,代币的价值由其标的资产决定。此前泰国出现的分时度假房产代币,以及不少香港创业项目正在探索的黄金、石油、碳排放额度,以及艺术品和收藏品、古董物件代币化均属此类。这次港府推出的“绿色债券代币化”,也是代币化资产的一种,代币价值由绿色债券决定。
3. 稳定币和数码港元。稳定币是由金融机构发行的,数码港元可能是由政府授权发行的。可以拭目以待港府在哪些公链上发行数码港元,或者港府会主导单独推出一条公链?
四、虚拟资产不包括以下几类(也就是并不会被明确地合法化):
1. 区块链项目发行的功能代币 (utility token);
2. 区块链项目发行的证券代币(security token,或STO),但是本次纳入试点的绿色债券代币化,也可以视为证券代币的一种。尽管绿色债券代币是政府主导发行的,其试点也可以乐观地视为给证券代币在香港的合法化开了一条口子。
3. 稳定币和数码港元之外的任何虚拟货币,均不在合法化的范围内,这或许受到了内地监管思路的影响。
五、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不会包含功能代币、证券代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看上去只可交易NFT、代币化资产,并以合规稳定币和数码港元为对手货币。
六、对零售投资者的保护:与新加坡保护零售投资者(散户)的作法相比较,新加坡是严格限制向零售投资者发售代币,而香港是限制交易品种。由于在香港只能交易上述三种虚拟资产,其价格波动性远低于普通虚拟货币或代币,从结果上也就杜绝了散户投资者投资于虚拟货币。
总之,香港本次新政,依然是相对保守和审慎的,但为今后业界的创新,留下了一些口子,尤其是在证券代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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