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涨暴跌、巨头逐鹿 监管能否规范比特币及其背后的商业逻辑?

2021-04-30 09:55 来源:新浪财经 阅读:3961
暴涨暴跌、巨头逐鹿 监管能否规范比特币及其背后的商业逻辑?

  原标题:暴涨暴跌、巨头逐鹿 监管能否规范比特币及其背后的商业逻辑?

  经济观察网胡群/文

  四月,比特币经历了一波过山车行情,4月13日,价格攀升至阶段性高点,涨至6.3万美元以上,但随即开始下跌,在4月26日一度跌破4.8万美元。截至4月29日发稿时,比特币价格为5.4万美元。

  “我们认为比特币和稳定币是加密资产。加密资产是投资的选项,它本身不是货币。它是另类投资,本身不是货币。”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在4月18日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加密资产将来应该发挥主要作用的地方,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资。把它作为一种投资工具的话,很多国家包括中国也正在研究,也就是对于这样一种投资方式应该有怎样的一种监管环境。

  “这应该是人民银行高层首次将比特币作为加密资产的正面回应。”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人民银行对比特币市场有着专业的了解和较为开放的心态。这是中国央行基于对全球加密市场发展态势的深刻了解,作出的最新判断,充分体现了“审慎包容”的原则。

  市场预测,将来如果以比特币为主的数字货币被中国监管机构纳入监管,市场有望向规范化发展。

  巨头逐鹿

  特斯拉周三表示,截至3月31日公司持有比特币的公允市场价值为24.8亿美元(约为160亿人民币);根据比特币现价来估算,如果特斯拉将比特币全部兑现,将至少录得约10亿美元(约为64亿人民币)的投资收益。

  2020年以来全球经济剧烈动荡,高盛、特斯拉等机构布局数字货币,比特币价格屡创新高。以太坊生态版图渐趋扩大,交易量、地址数等数据指标均取得较快增长。Facebook已将Libra更名为Diem,宣称有望获得瑞士金融市场监管机构(FINMA)审核,此前曾表示于2021年1月推向市场。4月20日,有消息称,Facebook主导的Diem计划将被推迟,预计今年晚些时候启动。活跃用户数超3亿的PayPal从3月末开始,已开放允许美国消费者使用加密货币支付通道,供用户在全球数百万在线商家进行支付。PayPal称,这项服务将在未来几个月内在其 2900万家商家中全部提供。Visa已与区块链服务公司Circle合作,将发行和使用基于USDCoin (USDC)的信用卡。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际金融机构涉足加密货币业务,摩根大通、纽约梅隆、摩根士丹利、星展银行等大型机构均已在列。在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加密货币的交易机会正在增多,投资者也能更加从容地对待包含加密货币的各种投资组合。

  与摩根大通等国际金融机构不同的是,汇丰对加密货币持有不同观点。3月29日,汇丰在发给客户的一封邮件中称,已禁止其在线股票交易平台的客户购买或转入MicroStrategy的股票,并将后者定义为“虚拟货币产品”。汇丰同时也表明,不会为购买或交换与虚拟货币相关或涉及虚拟货币产品提供服务。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比特币价格剧烈的波动性使得其投机性远远高于支付等功能。

  高盛首席大宗商品策略师杰夫·柯里(Jeff Currie)在周三一份客户报告中指出,比特币最近的波动加剧了人们对其长期价值储存手段的担忧。高盛认为,比特币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就是数字挖掘过程中消耗大量能源。此外,以太币和替代币等其他加密货币的地位已经赶超比特币,这增加了持有比特币的风险。

  4月21日,古根海姆公司全球首席投资官Scott Minerd表示,比特币存在巨大泡沫,价格会下跌50%,回调至2万至3万美元。这种跌幅在比特币历史上也是发生过的。但他认为这是“长期牛市中正常演变”的一部分,预计比特币价格最终达到40万至60万美元。

  币圈、链圈及矿圈

  自2009年比特币推出以来,各种加密货币陆续出现,首批由以Ethereum(以太坊)为代表的初创企业推出。Facebook等知名企业也涉足这一领域,其推出的Diem旨在创建一个新的全球数字生态系统。

  我国在2017年9月4日,就已经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表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当中将发售比特币等代币行为定性为:“非法发售代币票卷”、“非法发售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类犯罪活动。

  4月21日,比特小鹿集团数据中心负责人王文广“第二届比特小鹿421丰水节暨矿业生态大会”上表示,国内加密货币投资渠道有买币、挖矿/算力、买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及购买币的衍生品四类。买币的有点事简单直接,但交易不合法;挖矿/算力成本低,但坑多;购买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合规、透明,但币+股票模型,附加经营风险;购买币的衍生品直接合规,但技术门槛高、风险大。

  “矿机本身的买卖不为法律所直接禁止。”肖飒表示,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施行《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第一条“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中,通知明确规定“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推而广之,部分与比特币相似的虚拟货币作为货币确有不合法性,但作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021年是矿业产生重大变化的一年。大规模机构入场、云挖矿盛行、产业量级破千亿人民币、碳中和政策出台、DeFi和海外挖矿的崛起,挖矿市场风云骤起,矿业行业新趋势显现。

  对于机构规模化入局,比特小鹿集团BitDeer Group董事长吴忌寒认为,这是行业得到主流资金认可的表现,对挖矿行业来说是好事。他认为,“不管作为一个新产业方向的布局,还是作为财务投资,未来会有越来越多企业进入这个方向,这个趋势肯定是不会中断的。就像企业买楼,或者说投资商铺一样,挖矿作为独特的资产配置,作为一项新兴领域的长期收入,这样的现象会越来越多。”

  然而,当前币价大幅下跌让矿工对挖矿风险感到畏惧,挖矿变得专业化和规模化,中心化越来越明显,新入场矿工很难参与其中。比特小鹿集团BitDeer 运营负责人叶杰杰认为,矿业寡头化和机构入局、产业区位的变迁,以及以太坊转POS对POW矿业产值的影响,将成为未来两三年引起矿业变化的三个重要变量。在这种形势下,虽然矿业依然是暴利行业,但增速难免会有所下滑,对小矿工不利。

  但是,挖矿却极为耗能。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显示,全球比特币挖矿的年耗电量大约为121.36太瓦时,相当于满足剑桥大学744年的能源需求。经济观察报此前报道指出,由于电费在挖矿成本中占据大头,电力资源充足且电费便宜的地区往往成为矿场设址首选。主要服务于矿组的交易平台”LBU矿机商城“显示,矿机供求信息的发出地多为云、贵、川、新疆和内蒙等地区。近年因全网算力大幅开发,挖矿耗能陡升,上述首选地的政府部门也在加大管控力度。

  监管规范要跟上

  区块链科学研究所创立者梅兰妮·斯万将区块链技术分为三个阶段或领域:区块链1.0、区块链2.0、区块链3.0。

  区块链1.0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可编程货币,它更多是指数字货币领域的创新,如货币转移、对付和支付系统等。区块链2.0是基于区块链的可编程的金融。它更多涉及一些合约方面的创新,特别是商业合同以及交易方面的创新,比如股票、证券、期货、贷款、清算结算和所谓的智能合约等。区块链3.0是区块链在其他行业的应用。它更多地对应人类组织形态的变革,包括健康、科学、文化和基于区块链的司法、投票等。

  当前,区块链3.0时代已经到来。区块链将衍生到除金融行业外的各个行业,这也意味着将会诞生更多应用场景,满足更复杂的商业逻辑,推动更大的产业变革。

  “区块链科普水平较低,对全行业发展不利。”欧科云链集团副总裁胡超指出,虽然区块链“妖魔化”阶段已过,但“污名化”的遗毒仍然存在,区块链“万能论”甚嚣尘上,“区块链+万物”的错误认知仍在蔓延,加之专业人才匮乏,行业成长土壤欠佳,更为关键的是,监管框架和监管态度不确定性强,“达摩克利斯之剑”始终高悬。

  欧科云链研究院此前针对区块链科普现状进行了问卷调查,在1580份有效反馈结果中,仅有6.08%表示“懂区块链”,81.76%的人“听过,但不了解”。与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同样的新技术代表学习难度对比中区块链被认为是第二大“最难懂”的技术,占比达到38.51%。“对学习区块链感兴趣”的用户占比达91.89 %,最感兴趣的内容有区块链概念及应用,选择此两项的比例均接近70%。但用户了解区块链的渠道主要是网页搜索和段视频平台。

  “对于是否需要‘+区块链’,一个较为通俗的考量因素就是大家常说的性价比高不高。如果花费巨大投入去搭建了一个所谓的区块链系统,但在现实使用过程中,发现它的效率远远低于互联网系统,反而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胡超表示,一项新技术真正意义上实现发展阶段上的迭代,主要看两个标志:一是底层技术的突破,二是“颠覆型”应用的出现。例如支付宝、微信支付,开创了一种全新的支付方式,重构了人们的支付习惯,形成了围绕移动支付的全新商业生态,并且如果没有移动互联网技术,这类应用是依赖于这项技术而生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可以说支付宝、微信支付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颠覆型”应用。

  “目前来看,‘颠覆型’区块链应用的落地尚处于探索期,未来五年或将有杀手级应用的出现。”胡超认为,例如DeFi、NFT等都是颠覆性应用在当前发展阶段中的代表,随着技术的突破、环境的变化与发展,还将有更多基于区块链技术底层逻辑的创新应用进入大家的视野,更多新商业模式也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区块链目前最大的应用是什么?

  “是黑产或者灰产。”欧科云链集团副总裁张超表示,黑产或者灰产就会涉及到主权国家利益包括我国在内的部分国家是限制或者叫有限保护区块链的发展,而包括印度等国家,是禁止区块链发展的,甚至个人持有比特币都是一件违法的事情。相对来讲,我国对于创新规范发展还是很宽容的。

  以NFT为例,在艺术品NFT之后,其价格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溢价,且短期内该等溢价将持续存在。肖飒以为,如有洗钱需求的行为人将赃款转化为虚拟货币,并将其用以购买NFT艺术品,会为侦查工作带来较大的困难。在未来各类NFT拍卖中,将有不法分子利用其高溢价的现状作为洗钱渠道。

  当前我国已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反洗钱问题做出阐释,金融机构也出台了相应办法来管控洗钱行为,并且在法律条文和办法规定中列明了反洗钱的义务主体和他们所要承担的职责,因此相关人员对洗钱行为的管控是有义务来源的,拒不履行相关义务可能构成洗钱罪的不作为犯。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对一般的虚拟货币洗钱风险防范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因此一般虚拟货币交易商没有反洗钱法定义务来源。这就为虚拟货币领域的洗钱问题埋下隐患。至于NFT艺术品流转的交易平台,更是不存在针对性的规定,虽然目前该等平台多架设于海外,肖飒团队认监管层为有必要未雨绸缪。

  区块链技术的迅速发展致使监管与司法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滞后,洗钱问题势必成为去中心化技术带来的主要负外部性之一。肖飒表示,希望监管部门既不要采取一刀切的措施,也不要忽略实然层面存在的经营领域,而是尽快为虚拟货币、NFT以及其他区块链延伸业务设立条框,规范其发展。

  “监管是推动加密货币环境扩张的因素之一。”普华永道的研究报告指出,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仍在继续提高该领域的透明度。例如,香港正在探索加密货币交易的监管框架;美国货币监理署已经允许联邦特许银行和联邦储蓄机构进行数字“稳定币”的验证交易。此外,全球金融中心和大型经济体正在推进构建数字资产规则,不仅为行业增长和创新开辟道路,也为有意进入这一领域的传统金融机构提供便利。

  “美国的金融机构和监管层可能正在逐渐明确对加密数字货币的态度,让其在合法化、货币化的道路上走得更远。”经济观察报专栏作家、《比较》研究部主管陈永伟表示,中本聪构思比特币的初衷,就是为了弥补传统的集中化的货币体系的不足,要走出一条全新的道路。毫无疑问,如果这个构思达成了,那么对于终结美元霸权就是相当有利的。但是,如果旧的金融体系通过控制了数字货币的基础设施——交易所,和它们达成了和解,那么中本聪原来设想的道路就有很大概率会成为空想。在美元和比特币、以太坊以某种形式合流之后,以美国为主的西方金融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的位置可能为更为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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