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估值谈不拢 陈伟星拟起诉币安 赵长鹏强势回应“四无四不”?

更多投资者选择了妥协和解

围绕币安股权争议的几幢公案,真相究竟如何?

8月31日晚10点,陈伟星的一条朋友圈引发关注。他指自己当年只花5分钟,决定投资(币安)几千万人民币。三年后公司年收入百亿,利润大几亿美金,但创始人却拖了三年不给股份。

他还表示,合同、打款记录、聊天记录全套都齐全,要打官司还得花几千万律师费。陈伟星对吴说区块链表示,目前正在筹备材料,准备起诉币安。

这条朋友圈经过李笑来的传播,开始发酵。

对此,币安联合创始人何一的回复是:币安的代币投资人及股权人均获得了高倍回报,更感谢李笑来先生一直以来对币安的持续关注,对李笑来在社交媒体对币安及CZ个人的负面言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9月1日,陈伟星在朋友圈说:他创办的公司遵循“无确权、无实体、无报表、无权利、不分红、不分币、不回购、不可转”,在此基础上,请股东们“公平商业谈判”解决,如有“诋毁”公司行为,就别怪公司不客气。这个“他”疑似指赵长鹏,也有说法“四无四不”是赵长鹏对律师的要求。陈伟星还对吴说区块链表示,由于投资币安的股权不被确权与转让,多个海外顶级基金已经支付定金却无法购买。

赵长鹏的“四无四不”没有得到币安方面的回应,无法确定这一回复的真伪,还只是一种谈判的策略,事实上币安也提出了回购方案。

多名熟悉内情的人士对吴说区块链独家证实,陈伟星等投资者在2017年7月左右、即币安创始的时间进入,币安对于投资人退出,给出的解决方案为分期现金回购。何一对吴说区块链表示,币安作为没上市的公司,股权投资人均可现金退出。

问题出在了估值上。有消息称,币安只肯给出相当于其一年利润(5-10亿美金)的估值来进行分期回购,并且投资者无法将股份确权进行转让,也无法享受利润的分红。

不过,其他大部分股权投资者接受了币安的替代方案(也有说法是将股权置换为BNB),因为这些投资者各有各自的产业布局,随着币安势力越来越广,为了获得币安在生态、上币等方面的支持,也让他们不得不选择妥协。陈伟星已经大半退出币圈,并不受此掣肘,因此选择发难。

吴说区块链获悉,2017年7月时,币安融资时给出的估值低于5亿人民币,陈伟星表示其投资几千万,应占据5%-10%的股份。

目前币安的市值多少?非上市公司估值确实存在难度。一般而言,或根据上一轮融资时的估值金额,或根据行业同类型公司的估值。按照前者币安有利;按照后者,参考估值80亿美金的Coinbase,对早期投资人有利。

除了股权投资者,围绕币安创立之初的纠纷,还有两桩公案。

首先是和全球第一风投红杉资本的纷争。据财经报道,2017年8月25日红杉和币安达成投资意向书并后续签署。红杉向币安投资6000万人民币与贷款3000万人民币,占股10.714%,估值约5亿人民币。12月14日币安对红杉提出估值太低。

随后红杉把币安告上法庭,抗议币安与红杉以外第三方进行投资谈判,违反签订的“排他”条款。12月27日红杉申请禁令禁止币安跟其他投资者谈判,香港法庭批准了禁令。但是2018年4月24日,香港高等法庭在一审判决书中宣布撤销禁令。

红杉和前述陈伟星等投资人不同的是,红杉只是签署了投资意向书(TS),而非投资协议,也没有打款,因此以“排他”条款起诉,更多是一种威慑。陈伟星等投资人不仅签署了投资协议、进行打款,甚至有的还在法律意义上成为股东。

有趣的是,红杉“投资禁令”帮忙搅黄的一些投资,可能也让币安保留了更多股权。币安最后只接受了新加坡“央企”淡马锡旗下祥峰投资的战略投资,更多是为在当地办公有一个“靠山”。

另一桩公案,是原火币商务负责人张力控诉赵长鹏没有给到承诺的、写上白皮书的顾问费。在陈伟星发布朋友圈后,张力说:2017年赵长鹏1CO拉的几十个顾问(每人)千分之一的代币,除了宝二爷的他变相兑现,其他都哑巴吃黄连。当然这个“只有语音以及记录”,并没有法律合同。何一对此的回应是“请问有合同吗”、“可以走法律程序”。

可以看出,币安在2017年创始时确实也无法判断会发展如此之快,加上CZ和何一都比较年轻,自身财力有限(有报道称从十几岁时候开始,赵长鹏就开始承担家庭开支),因此早期以较低估值给出了大量股权与平台币,谁知几个月后行业开始超乎想象地飞速发展。

币安2017年7月进行募资时,比特币价格在2000多美金,币安财务非常困难,因此甚至需要向红杉借款。而4个月后的11月份,比特币价格飙升到11000美金,加上94接收竞品用户,币安估值暴涨。因此出现了后续的诸多纠纷。

类似事情其实也出现在比特大陆身上。比特大陆16年以10亿美金估值,与IDG、创新工场、红杉、新天域等签订了TS,17年时估值暴涨,并且比特大陆已经不需要钱,但仍完成了10亿美金估值的相应投资。

对于陈伟星等早期投资人的纠纷,行业资深人士表示了两种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对于不允许转让、低价分期回购等,确实很不合理。但投资人在法律上起诉也不容易,因为加密货币公司的实体非常模糊,尤其是币安这种倡导分布式办公的公司。我们无法确认,最初币安是使用哪个海外实体与投资人签约,以及合同中是否存在限制性条款。

另一种看法认为,无论是投资人还是顾问,投入的仅仅是钱,或者说形象,并没有付出太多。而交易所创始人承担了公司运营最重要的责任、义务甚至巨大风险。公司飞速成长带来巨大收益,投资人似乎也应该有所退让,一些传统投资行业的逻辑不完全适用。

目前双方仍在磋商之中,不排除未来妥协的可能。

风险提示

根据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请大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本文内容报道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活动推广进行背书,请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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